---------- 白话猫 2019-05-26----------
这对叔侄挨抓了…
卷烟是一种特殊商品
实行专卖制度
所以,烟不能随便卖!
然而,总有一些人
不断创新买卖渠道
甚至不惜以身试法
灵山县蒙某叶、蒙某祥在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进香烟,想利用“物流”从广西运输香烟到广东省广州白云区,近日,经灵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蒙某叶、蒙某祥均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被告人指认被查获非法经营的卷烟
案情回顾
经查,两名被告人蒙某叶,蒙某祥(系蒙某叶的侄子)没有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2018年10月27日向他人购进了3899条软盒红双喜牌,后用面包车运输到灵山县平山镇某处,当日16时许,正当被告人蒙某叶、蒙某祥等人正从一辆面包车搬运卷烟至灵山县平山镇某处时,被灵山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及公安民警当场查获。执法人员在该处及停在院子内的面包车内,共查获卷烟红双喜(软盒)3899条,而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查获的卷烟抽烟检验,缴获的红双喜(软盒)均是真品卷烟,均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的销售范围内,此次缴获的卷烟的价值共482696.2元。
被告人指认被查获非法经营的卷烟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蒙某叶、蒙某祥违反国家烟草专卖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结伙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非法经营数额达482696.2元,情节特别严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中国境内不允许销售走私香烟
如果没有取得相关烟草证件而进行经营活动
是涉嫌非法经营
非法经营数额达到5万以上
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在此呼吁
正常从事香烟业务的商家
不要去触犯法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