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一涉恶团伙
无恶不作
竟然猖狂到持刀入户或商店实施抢劫
令人大快人心的是
近期这伙恶人终于挨嘢了!
而被害人也领回了案款
被害人从法院领回案款
活动中,该院执行局韦法官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出席集中发还案款仪式的人员认真讲解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目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等,并通报了以张某某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犯罪事实、裁判结果和追赃过程,让大家充分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积极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社会氛围。
据悉,以张某某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曾多次持刀等器械入户或商店实施抢劫,犯罪足迹涉及浦北县泉水镇和北海市合浦县常乐镇,案值17858元。2018年8月9日,经法院判决,张某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其同伙梁某某、邓某某分别被判刑,同时对刑事附带民事被害人予以赔付。
由于本案受害人多,社会影响大,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浦北法院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经与多方协调,相继完成案涉财物执行、交接,核实被害人身份,查找被害人的联系方式,前往被害人居住地村委张贴退赔公告等工作,成功联系到20名被害人,并在第一时间组织该案的20名被害人进行集中退赔,有效减少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受到辖区广大群众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