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击肉类违法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猪肉消费环境,让全县人民欢度国庆佳节。10月4日凌晨,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打击生猪私宰行为,查获私宰猪肉近400公斤。。
当天凌晨3点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多名,先后到县三科农贸市场、新圩镇新兴市场、丰江市场开展专项行动。
在行动中,县农业农村局的执法人员对市场内的猪肉摊点一一进行检查,查看是否有“两证两章一报告”(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并加盖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
经县农业农村局的执法人员查验确认,有几个摊点出售未经过检验检疫的猪肉。
执法人员对这些来源不明的猪肉进行调查取证后,对这些猪肉进行了扣押。当天共查处猪肉违法经营户4户,扣押来源不明生猪肉品395公斤,并把这些扣押的猪肉进行了无害化焚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