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
注册商标标识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团
日前,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团批准逮捕。
经审查查明,2018年10月至2019年8月间胡某期(另案处理)先后向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某某彩印有限公司犯罪嫌疑人陈某团发送订单6批次要求其印刷惠普“HP”标识及佳能标识的硒鼓外包装纸盒,涉及的型号有12A、88A、78A、303、728等多种型号,犯罪嫌疑人陈某团接到订单后组织工厂陈某璘、陈某琪等十多人进行印刷。
犯罪嫌疑人陈某团作为彩印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负责公司运作, 主观上明知公司在未取得惠普公司的《印制商标单位证书》而承接商标印制业务,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数量两万件以上,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