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夫妻欢喜开车带娃从钦州出发,一个逆天操作被罚惨!
----2020-08-31---
超速、无证驾驶无论哪一种违法行为都让人不寒而栗广西一名驾驶员竟然将这两种违法行为叠加在一起而车上还坐着妻子和孩子
8月25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九大队(以下简称九大队)民警、辅警,依托辖区石湾服务区开展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当天下午15时20分许,测速仪拍到一车辆超速,该车辆到达石湾服务区后被民警截停,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驾驶员无法提供,民警随即将车辆引导至安全区进行调查询问。
当天,司机朱某一家人要从钦州灵山赶往玉林,开始是朱某的妻子李某驾驶车辆,途中李某感觉疲劳困倦想休息一下。朱某觉得李某开车辛苦,便主动提出自己驾驶一段路,让李某休息一下。李某知道朱某并未考取驾驶证,但抱着侥幸的心理,觉得只是让朱某开一小段,自己休息一下就换回来应该是没问题的,便将车辆交给朱某驾驶。由于朱某在行驶途中超速,直到石湾服务区才被民警截停。
最后,民警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处罚,丈夫朱某,将面临16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天以下拘留的处罚;而妻子李某因明知朱某没有驾驶证还将车辆给朱某驾驶,将面临2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广西高速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会被罚款和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一)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即使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最后也有权向驾驶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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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高速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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