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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海口!21 岁的他为了“爱” 带着12 岁的她“私奔”,家里的亲戚还帮忙“打掩护”!结果……

2017-06-17 南国都市报



二舅妈聊天中说起的“在老家谈恋爱,如果女方的家长不同意,很多人会先把女孩子带走,再与女孩子家人商量,商量好了再回家”的玩笑话,郑元杰却当了真。为了和邻居家12岁的女孩郑小茹在一起,郑元杰悄悄带走了小茹,准备带着女孩离开海口去昆明,等她长大了就结婚。


当“私奔”被郑元杰弄成事实时,他糊涂的哥哥、二舅妈、四爷竟然也参与到这起“闹剧”中来,在明知郑小茹家人已经报警的情况下,仍旧提供“私奔”资金、住处,甚至还帮忙租房。


他们明明知道小茹只有12 岁,却还自以为是的为郑元杰的“爱情”而努力。


这场“私奔”最终因民警的介入,在6 天后结束。郑元杰涉嫌拐骗儿童罪被刑事拘留,其哥哥、二舅妈、四爷也涉嫌窝藏罪被取保候审。


“这是因愚昧无知而酿成的苦果”,经美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郑元杰

最终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 个月,其哥哥郑元才等人因窝藏罪获缓刑。


21 岁的他把玩笑话当真

带着邻居家12 岁女儿“私奔”

2016 年7 月13 日,租住在海口桂林洋一村子的两户郑姓人家发生了一件大事:21 岁的郑元杰带着隔壁家12 岁的郑小茹“私奔”了。当天中午吃饭时没见到女儿,郑小茹的父母给她打了电话,没想到郑小茹说她和郑元杰去了海口市区,问她具体位置,小茹也说不知道,再打小茹电话就联系不上了。郑元杰是租住在隔壁的邻居家的儿子,两家人都是云南人,平时经常来往,郑元杰也常带着小茹一起玩。于是,他们最初是找到郑元杰家问两人的去向,没想到郑元杰的父母也不知道。


担心不已的郑父无奈之下报了警。民警用郑元杰父亲的电话联系上了郑元杰。电话里,郑元杰说他带着小茹在白沙门公园玩,很快就回来。民警当即在电话里告诉郑元杰,限他2小时内把郑小茹送回她家中。


民警的来电没能让郑元杰及时回头。郑元杰以为,只要他带着小茹再躲一段时间,小茹的父母气消了,就会答应他们两人在一起,然后他带着小茹去昆明,等到小茹满十八岁,两人就结婚。郑元杰这样的想法来自于二舅妈的玩笑话


因为两家关系好,平时大人们也会开玩笑说让郑元杰娶小茹做老婆。但没想到郑元杰当真了。那怎么让小茹的父母答应他们在一起呢?一次二舅妈来家里做客,聊起这事,就开玩笑地说在老家男女谈恋爱,如果女方的家长不同意,男方会先把女方带走,再与女方家人商量,这样女方家一般会同意。郑元杰信以为真。而小茹也不想上学,也怕回家被父母责骂,于是就发生了这场“私奔”。


“私奔”6 天后在租住的民房被找到

3 名糊涂“帮凶”都被抓

民警开始带着小茹的父母、郑元杰的父亲四处寻找他们。找到两人开房的宾馆,两人早已退房离开。在桂林洋一带寻找,也没有结果。郑元杰和小茹的手机也关了机。


这两个人究竟去了哪?2016 年7月19 日,在郑元杰四爷郑方的带领下,民警在海口中丹村一家民宅里找到了“私奔”了6 天的郑元杰、小茹。小茹当天被父母接回了家。躲了6 天才被警方发现,郑元杰的哥哥郑元才、二舅妈李淑芬、四爷郑方3 人“出力”不少。


最初,郑元杰打算带着小茹离开时,他给哥哥打了电话。郑元才回到家里,并给了两人“私奔资金”。民警让郑元杰带着小茹回家时,郑元才明知道小茹的父母已经报警,但不想弟弟坐牢,他在电话里教郑元杰去演丰镇找二舅妈李淑芬。李淑芬从外面回家看到“私奔”的郑元杰、小茹前来投奔,她告诉他们小茹的父母已经报警,现在不能用手机、住宾馆,先在她家住下。第二天,害怕警察会过来找人,在跟赶过来的郑元才商量之后,决定让郑元杰、小茹去其在演丰镇的四爷郑方家。15日,郑方开车过来将郑元杰、小茹接到了演丰住了2 天。17 日,郑方在海口中丹村租了一间民房,并在18 日带着郑元杰兄弟和小茹到了租住的房子。


19 日凌晨,警方先后抓获郑元才、李淑芬、郑方3 人,并在郑方配合下抓获郑元杰。



愚昧“私奔”犯下拐骗儿童罪

糊涂“助阵”涉窝藏罪

庆幸的是,“私奔”的6 天时间里,郑元杰未跟小茹发生关系。否则,等待他的还会多一条强奸罪。


案发后,郑元杰、郑元才的亲属赔偿郑小茹父母2.5 万元,李淑芬家属赔偿郑小茹父母6500 元,4 人均取得了小茹父母的谅解。


美兰区检察院认为,郑元杰拐骗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及监护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拐骗儿童罪。郑元才、李淑芬、郑方明知郑元杰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财物,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之规定,涉嫌窝藏罪。经美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郑元杰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 个月;郑元才、李淑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 个月,缓刑1 年;有立功表现的郑方被判处有期徒刑6 个月,缓刑1 年。



检察官说法

未经监护人同意,将未满14 周岁幼女带离家涉嫌拐骗儿童罪


郑元杰坚持的“喜欢”“私奔”为何会演变成一场犯罪,还将哥哥、舅妈等亲人拖下水呢?


美兰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示,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 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主要是指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不满14 周岁的未成年人,不管其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在其父母不同意的情况下,如果你让其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这种行为均涉嫌拐骗儿童罪。该案中,小茹案发时还未满12 周岁,郑元杰在小茹的父母不同意,且已经报警的情况下,不听民警要求,还带着小茹继续“私奔”,构成拐骗儿童罪。


至于郑元才等人涉及的窝藏罪,则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财物的行为。该案中,在明知小茹父母已经报警,警方正在寻找郑元杰,郑元才等人还给其提供资金、住处,甚至帮忙租房,其行为均已构成窝藏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办案检察官提醒,未满14周岁的女孩在法律上是属于幼女,不管其本身愿不愿意,在其监护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如果擅自将其带离家庭,使其脱离监护,均涉嫌拐骗儿童罪。(涉案人物为化名)


来源:南国都市报 记者:何慧蓉 通讯员:王伟鹏、王宇翔

编辑:猴子也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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