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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会员资格开展年度审查的通知

2018-02-01 辽宁股权交易中心

各会员单位:

       根据《辽宁股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本中心对会员资格进行年度审查,对不符合会员条件的会员将暂停或取消其会员资格”之规定,本中心拟开展2018年会员资格审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2018年3月31日前。

二、审查对象:2017年12月31日前入会的会员,且缴费到期日在2018年3月31日之前。

三、会员年检需要提供的要件:

(一)会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模板,若相关信息与入会时有变更请另重点介绍说明);

(二)上年度财务报表(开展可转债业务的会员提交);

(三)通过辽宁股权交易中心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的名单(推荐机构会员提交)。

四、未缴费、逾期未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本中心将按照《会员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及入会协议的规定,暂停其会员资格,不受理其提供的材料。

五、会员存在被停业整顿、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缴纳当年会员年费等情形的,本中心将按照《会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及入会协议的规定,取消其会员资格。中心取消其会员资格的,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入会申请。

       相关暂停或取消资格的信息将在中心网站予以公告。

  请各位会员登录中心网站下载《年审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寄送专属客户经理。

  网址:http://www.lneec.com



辽宁股权交易中心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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