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报道!部分征拆户已与政府达成共识,穗莞深城轨明年6月全线通车!
今年6月12日
小编曾发过一篇推文
内容是对穗莞深城际轨道项目
征拆受阻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报道
详细请点击下面标题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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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征拆户补偿“要价”过高,穗莞深城际项目全线建成通车严重受阻!
穗莞深城际轨道高架路遭“拦截”标段,红圈内为未拆区域
当时文章一推出,就引起广大群众普遍关注和热烈讨论,群众纷纷表示希望穗莞深项目“拦路虎”能依法依理与政府进行积极协商并尽快达成共识,使重大惠民项目及早建成通车。
近日,记者继续跟踪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获悉剩余的30户征拆对象
已有部分同意了征拆补偿
协商洽谈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征拆工作正在全力攻坚!
据悉,穗莞深项目征拆工作于今年6月进入了全力攻坚阶段,对项目涉及的剩余30户征拆对象,永宁街15个征拆工作组带着协议和安置房源资料,逐家逐户讲解,把政策摆出来让征拆对象查阅,把补偿标准一遍遍地替征拆对象算清。
在连续不断的20多天洽谈后
部分征拆对象的思想发生了扭转
感受到了征地拆迁工作势在必行
也感受到政府真心实意
为地方谋发展的决心与信心
7幢自建房和荔新小区位置航拍图
7户自建房中有1户主动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搬离腾空了房屋,得到了妥当的临时安置,货币补偿款已划拨到位,下一步可以从全区15处有政府房源的高档楼盘中自主选择安置房。
另一户五层框架结构属历史遗留违法建设,已于6月中旬被依法强制拆除。
23户荔新小区住户部分也接受了政府提出的安置方案,积极与政府作进一步的协商,正从政府安置房源中物色“心水”房。
仍是项目建设最大的障碍
记者从区轨道交通指挥建设服务中心了解到,穗莞深城际轨道项目(新塘至红梅段)建设进展顺利,目前标段土建主体工程东莞境内已完成95.6%;广州境内已完成82.3%,其中新塘段完成91.2%,永宁段完成45.3%。当前永宁段剩余的征拆对象房屋均位于穗莞深城轨高架路桥墩位置,无法进行避让施工。
沿永宁街汽车城大道往南拐入凤凰西路,记者看到穗莞深项目用地范围内早前并排矗立的7幢自建房屋,有一幢已被强制拆除,废弃的砖墙正被清理,另一幢门窗已被拆卸,一派人走屋空的景象,剩余5幢房屋兀立在穗莞深项目施工用地范围,显得尤为刺眼。
穗莞深城际轨道项目永宁段施工现场图
现时,部分征拆对象仍一意孤行,携一己之私利,置公益于不顾,漫天要价,提出无理要求,甚至刻意刁难并回避征拆工作组的协商洽谈。成为“拦路虎”的几栋自建房屋和荔新小区是项目建设最大的一道坎,不突破这个坎,整个项目建设也就无法贯通。
依法强拆违法建设,法律程序正当无碍
“去年区城管局会同永宁街等有关部门在开展广州东部交通枢纽中心片区严查严控违法建设工作中发现,这7幢自建房部分没有建房的相关手续,即便有手续的房屋,也存在加建和私搭乱建现象。”在凤凰西路施工现场,征拆部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说道。
区城管部门于2016年9月底向7户当事人发出了《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定书》和《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公告书》,责令当事人限期对违法建筑物进行自行拆除,但被违建当事人拒绝。
至今年3月29日,区城管局向当事人再次发出《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强制执行催告书》,截至今年4月20日催告书限定自行拆除期限已过,当事人仍未自行拆除,区城管局对当事人发出了《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并责成永宁街对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
2017年6月14日,穗莞深城际轨道项目永宁段用地范围内一幢历史遗留违法建设被依法强拆。
而6月14日被依法强制拆除的7幢自建房其中一幢五层框架结构属于历史遗留违法建设,按照区国土部门认定,该建筑物未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与现行规划不符,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
明年通车目标咬定不变
据悉,穗莞深城际轨道(新塘至红梅段)项目原定于2017年底建成通车,但现因永宁段的征地拆迁问题将导致竣工时间延迟1-2年,省、市及区已对该项目建设纳入重点项目库进行每月跟踪督办,各级政府也多次开展实地督查,对项目的建设进度、完成时限、质量标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并咬定穗莞深城轨2018年6月全线通车的目标不放松,要求各级各单位及时化解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题,全力以赴将该项重点民生实事办成一项惠民生、得民心工程。
征拆工作全力攻坚扫尾
“对于穗莞深项目剩余的征拆对象,政府已经尽最大的努力、坚持‘情、理、法’并举的原则开展协商洽谈工作,维护拆迁对象的合理利益最大化。但对无理拖延、漫天要价等阻碍项目建设的行为,只能按照法律程序强制解决。”永宁街征拆工作组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有力推进惠民工程建设,我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穗府〔2014〕38号)有关规定,早在2016年初就针对穗莞深项目剩余30户房屋启动了行政征收程序。
2017年4月11日增城区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征收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新塘至洪梅段项目(永宁段)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增府征房〔2017〕1号),征收与被征收的法律关系确定且不可逆转,征收范围内房屋拆除是必然的结果。随后,今年5月,依法通过摇珠方式选定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现评估结果已出具并送达。
目前,穗莞深城际轨道项目的房屋补偿款项和政府安置的房源早已全部安排到位。若被征拆户未能及时抓住政府给予的重大利好机遇,顺利完成协议征收工作,而政府一旦作出行政征收补偿决定后,从法律意义上讲,协议征收已无可能。
据了解,通过协议征收和行政征收两种途径所得出的房屋价值补偿差异十分巨大。
房屋为占地100余平方米、证载建筑面积450平方米的4层框架结构,若按征拆补偿方案,既可选择获得700多万的全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按房产证载面积1:1置换政府安置房,而对于房屋历史超建部分,综合考虑建房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协议征收时也将酌情予以一定的货币补偿。但该房屋通过现时行政征收程序评估后,估价总值为296万元,与原征拆方案补偿差异悬殊。
当前,随着重大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及各项利好因素,新塘、永宁地段的房屋交易异常活跃,保持量价齐升,每平方米均价达2万元左右,若选择1:1的产权置换,黄某置换的房屋价值将达900万元,与通过行政征收程序所得的296万更是天渊之别。
希望征拆对象能衡量
大局利益及个人利益
理性作出判断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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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增城日报,记者李东保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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