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上午,交警在新塘镇107国道太阳城路口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一名未礼让行人的机动车司机正在接受处罚。这是增城开出的第一张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罚单。
全增城正在严抓这种行为,罚200记3分,已有司机收到罚单!
机动车主们可要注意喽
看到这条线记得要让行
不然可能面临扣3分罚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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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斑马线,反映的是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7月1日开始,我区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从前期的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劝导教育,现在已逐步转入执法阶段。
7月15日,交警大队在荔城街荔星大道碧桂园正门、荔景大道与增城大道交界、挂绿路,新塘镇107国道新塘玛丽酒吧路段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12宗。
跟着小编到“现场”
7月15日上午,交警在荔城街荔星大道碧桂园门口路段对一名未礼让斑马线的司机开出罚单——扣3分,罚款200元。
马路如虎口
稍不注意
意外就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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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近三年来全国共在斑马线上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此外,从统计情况看,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占了全国事故的90%。
疑问一大堆
不懂不要紧
咱们来看图说话
情况一: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行人步入斑马线,第③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二: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三: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四: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情况五: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②车道上的机动车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情况六: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遇到有行人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在有多相位信号灯的路段,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也不得通行。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七: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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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增城公安、金羊网
责编:黄家荣 编辑:刘思泳
编审:曹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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