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增城严查!快检查你的摩托车、电动车有没有这东西,最高罚500元!
很多开电动车的街坊
都习惯在车上安装“遮阳伞”
这样一来,无论晴天还是雨天
一开伞,就能安心开车了
BUT
你可知道这把伞有个别称
叫“夺命伞”!
江西九江一男子
惨遭电动车遮阳伞剖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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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8日,在江西省九江市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与对向而来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由于摩托车驾驶员私自安装了遮阳伞,事故发生时,该驾驶员被遮阳伞装置刮破腹部,现场十分惨烈。
湛江一女子
被遮阳伞刺中喉咙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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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8日,湛江廉江市安铺镇安顺路发生一起离奇车祸,一骑摩托车女子被折断的遮阳伞刺中喉咙,当场死亡。
这样的事故
百度一搜关键字
让人心痛的新闻比比皆是
从8月17日起至今年底
我区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摩托车、
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等
交通违法行为的统一整治行动
行动采取“白+黑”和“5+2”的整治模式
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伞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不定时、不定点的查处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罚一起
“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容易导致视线受阻,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稳定性变差,给道路交通带来很多安全隐患,同时也违反了交通法规。”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摩托车、电动车一旦加装了遮阳伞,在行驶过程中会增大阻力,容易受风雨影响,遇到拐弯、刮风或者路面湿滑时,车身会剧烈摇晃,驾驶员往往因不能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事故。
安装了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车车体面积会扩大,伞的边缘也与行人的眼睛几乎同高,容易与行人及其它车辆发生摩擦,尤其是晚上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遮阳伞上的钢丝以及支撑钢管无疑是一把“利剑”,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广大摩托车、电动车车主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擅自安装遮阳伞等违法装置,如已安装的须马上自行拆除,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市民乘车时也不要贪图方便而搭乘有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车,以免发生危险。
你们知道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
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除此之外,9月起
这些代步工具再也上不了路了!
最新通过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注重监管和源头管理,明确规定了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允许通行范围,规定限行区域禁止向摩托车加油、限行区域内的公共停车场不允许相关车辆停放等管理措施,同时明确了使用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非法营运的相关罚则。
从2015年至今,广州地区因驾驶或乘坐摩托车发生事故后丧失生命,占据了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四成以上。
《规定》第九条规定,广州行政区域内禁止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以及其他滑行工具上道路行驶。
《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广州行政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但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可以使用符合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从事社区配送服务。
虽然快递小哥的车可以上路,但也要求实行规范的管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实行统一车身标识、安装车载定位系统终端监控设备、配额备案管理等管理措施,在规定的区域、线路、时间上道路行驶。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对于摩托车的行驶范围,《规定》也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除了划定具体的区域(路段)外,还特别点名广州大学城和广州火车南站是不能行驶摩托车的。
对于电动自行车,《规定》指出,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区域内,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也就是说从今年9月1日起
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
以及其他滑行工具
禁止在增城上路了!
法律
链接
电动独轮车上路行驶要罚款50元
《规定》对于法律责任的规定也特别的明晰。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要遵守相关规定,违反者要受到处罚。
此外,对于违规上路的人力三轮车和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车辆。当事人在三十日内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还车辆。
驾驶未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畜力车、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以及其他滑行工具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五十元罚款;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畜力车、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或者其他滑行工具。
当事人在三十日内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发还。
增城男子心跳骤停近10次,命悬一线竟是因为这个!可不能再忽视了!
谢谢
54 28230 54 15289 0 0 3544 0 0:00:07 0:00:04 0:00:03 3544,增城第一中学!
来源:金羊网、图片来源网络、增城日报,记者黄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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