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印发!增城村民建房报村镇批,每户一处宅基地,子女婚后可分户!
早前,我们就报道过了
增城村民自建房要报规划许可
▼
《增城村民注意了!自建房将要报规划许可,许可证由各镇、街核发…...》
9月5日
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正式下发
▼
除了规划许可证
采取村报镇批高效便民的方式
此次新的实施办法还有哪些看点呢
▼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村庄规划确定的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村民个人建设非公寓式住宅的规划许可及监管。
▲网络配图
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存量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存量建设用地是指已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或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包括建设用地批准书、村镇建房许可证、宅基地证等)的土地;新增建设用地是指除上述土地使用权证和用地批准文件用地范围外,需依法办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土地。
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本村村民,具备本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可以户为单位提出住宅建设申请。
▲网络配图
申请建设住宅的村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认定为“一户”
▼
(一)夫妻与未达到法定婚龄子女同住的为一户;
(二)有兄弟姐妹的,其中一人应与其父母为一户,其余兄弟姐妹达到法定婚龄或结婚后可申请分户;
(三)是独生子女的,结婚后可以继续与父母为一户,也可单独立户;
(四)离异后无房一方再婚且配偶无房的可为一户。
有需要的街坊继续往下拉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完整的审批流程
▼
申请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建房申请:
(一)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
(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申请表》;
(三)“一户一宅”承诺书;
(四)能够反映拟用地位置、面积与四至间距的地形图;
(五)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建房的,还应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包括建设用地批准书或村镇建房许可证、宅基地证、房屋产权证等)。
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人员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有:
(一)申请材料是否属实;
(二)申请人是否符合“一户一宅”规定;
(三)拟建房屋选址是否符合村庄规划;
(四)是否符合已通过的本村宅基地使用方案。
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建房的,还应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同意。
审核通过后,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申请和审核情况在村、社显要位置及建房用地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户主姓名、出生年月,家庭成员姓名、出生年月等;
(二)申请人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
(三)申请人符合“一户一宅”的承诺书;
(四)能够反映拟用地位置、面积与四至间距的地形图。
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建房的,还应当公示权属证明材料。
公示期满且村民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公示情况报告,并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申请表》上加具意见,申请人在3个月内报送所在地的镇、街。
镇、街受理窗口现场审核申请材料,进行纸质媒介和电子系统登记。立案申请资料包括:
(一)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具意见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户口簿、各位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出具的且经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核实的“一户一宅”承诺书;
(四)能够反映拟用地位置、面积与四至间距的地形图;
(五)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盖章及负责人签名的公示情况报告;
(六)设计方案,应当标明是否选用《美丽乡村民居设计图集》中的设计方案;
(七)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建房的,还应提供权属证明材料;
(八)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建房的,还应提供用地批复意见。
镇、街经办部门根据资料审核与现场实勘情况,可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出是否批准的建议,报镇、街作出是否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
(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符合城市、镇总体规划;
(四)符合村庄规划;
(五)建筑基底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间距、建筑外立面、建筑高度以及房屋使用功能等应符合国家、省、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自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镇、街经办部门应当在镇、街或区国土规划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布许可内容,并以方便公众查阅的方式长期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除外。
申请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镇、街应当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被许可人应当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之日起1年内开工。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自行失效。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失效后可以重新申请。
村民个人非公寓式住宅建设完工后,村民应当持以下资料向属地镇、街申请规划核实:
(一)规划核实申报表;
(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三)具有丁级及以上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验收测量记录册,验收测量记录册应符合房地产测绘相关标准。
镇、街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出具是否符合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规划核实意见。
涉及违法建设的认定与查处,按照《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不符合城乡规划要求、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不得办理房屋产权证。
本办法现已开始施行
需要申请的村民可以
添加小编微信
领取申请表和承诺书哦
小编微信号
zcrb-qmt
▼
我就是
来源:广州日报大洋网、金羊网新快报
责编:黄家荣 编辑:赖衍瑶
编审:曹剑萍
增城日报全媒体出品
合作、报料联系小编微信号 :zcrb-q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