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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们平台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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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司机注意!3月1日起驾驶证“消分”实行新规,告诉你正确的处理方式!
让不少街坊们炸开了锅~
不少街坊更是趁着3月1日前
纷纷扎堆交警服务大厅
交警部门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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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就来说说这件事
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昨晚发布消息:今年9月1日前,全省处理交通违法方式、流程和条件暂无变化,9月1日后,在自助终端处理违法,需通过事先绑定人车办理违法。
对此
广东交警郑重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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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日前,全省处理交通违法方式、流程和条件暂无变化,驾驶人仍可通过好易终端、交警窗口、“交管12123”平台等多种方式处理违法。
2018年9月1日后,在自助终端处理违法,需通过事先绑定人车办理违法。
是新增!
据公安部消息,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划重点:
新增不是更改!
自助不涉及原有其他渠道!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6年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来,先后面向社会推出了考试预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目前,累计注册用户数量已达1.6亿,累计提供各类服务5.93亿次。
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
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 “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
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自助绑定非本人机动车?
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问题答疑
2月24日,《公安部回应: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一文发出后,群众反响热烈,对这项便民利民措施纷纷表示欢迎。另外,也有部分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向公安部咨询了一些具体问题,公安部对提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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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街坊们搞懂了吗?
小编最后总结一下:
有新规吗?
有!
非车主未备案今后不能销分?
并不是!
窗口处理违章仍用老办法
非车主无需备案即可销分
新增自助处理渠道
非车主需要绑定才可销分
广东在9月1日前仍无需绑定
若网络通畅现在就可以绑定
但别扎堆交警服务大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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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交警、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微发布、南方都市报、南方日报、朋友圈
责编:黄家荣 编辑:刘樱洁
编审:曹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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