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增城街坊私家车停公共车位,深夜竟遭泼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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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在自己家后巷的公共停车位停了一夜
竟然被泼洒了一大片乳胶漆和泥沙?
近日,街坊郑女士遇到了这样一件窝心事。事发后,郑女士立即报了警,目前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 件
街坊爱车深夜被泼漆两次
8月3日,家住荔城街荔乡路一小区的郑女士准备开车出门,刚到楼下,却发现自己的爱车被人泼洒了乳胶漆和泥沙。
“车身四周、车窗和车顶都有星星点点的乳胶漆和泥沙,清理起来非常困难。”郑女士百思不得其解,自己的爱车规范地停放在公共停车位里,既没有堵塞消防通道,又没有挡着别人家的门口,为何会遭此“毒手”?
随后,郑女士拨打110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进行了笔录和录像,并查看周边监控视频发现,郑女士的车一共被泼洒乳胶漆和泥沙两次,一次是在当天凌晨1时多,另一次是在当天凌晨2时多。此外,民警还对周边居民楼进行了走访取证,在其中一居民楼高层外墙处发现乳胶漆痕迹。“我猜测应该是有人恶意从楼上将乳胶漆和泥沙泼洒下来。”郑女士说。
昨日,记者走访事发现场周边居民了解到
不光郑女士的车遭殃
以往停放在同一位置过夜的私家车都曾遭遇过“毒手”
给车主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律 师
受害人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在该事件中,损毁车辆的行为明显属于违法行为。”广东兆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红表示,若确定乳胶漆和泥沙是被人从高空泼洒导致郑女士车辆受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同一楼内的邻居向外面高空抛物砸到行人或车辆,如果能确定具体抛物人的,则由抛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无法确定抛物人的,则由该栋楼内可能向外抛物的加害人对受害人共同承担补偿责任。
“恶意高空抛物,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还有可能涉及到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刘红说,在该事件中,若无法确定具体的抛物人,郑女士则可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同一楼内所有可能抛物的建筑物使用人的法律责任,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补偿责任。
如果同一楼内其他建筑物使用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最后推算出谁是真正的抛物人的,抛物人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刘红提醒,街坊若遇到类似情形,可先向物业公司反映。作为小区公共秩序的管理者,物业公司承担着维护区域内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职责,对于高空抛物危险行为,物业公司有责任设法防止发生。
若高空抛物对居民造成人身、财产损害
物业公司需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增城有这么一个地方,2个月接待5000多名党员,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
来源:增城日报 记者陈剑婷
责编:黄家荣 编辑:陈婕妮
编审:曹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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