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人,你有4笔计生补助金可领!最高1100元/月,还将逐步涨

增城日报


近日广州市卫计委公布了

《关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在线申办的指引公告》

明确了广州人的4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

根据政策显示

最高的一项或达1100元以上

而且可通过网上申请


还有个好消息

国家近期已经发文

以后计划生育基础补助还将提高!

你能领取哪些计生补助?

领取有多便捷?办好需要多久?

我们去看看!


广州人有4笔计生奖励扶助金

  根据公告,广州市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包括以下4项:


  1. 非广州市财政供养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


  2.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后未再生育家庭补助)


  3. 农村部分家庭奖励


  4. 农村节育奖励


公告截图


计划生育补助还将提高


  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其中在计划生育方面,中央提出将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


  其中,计划生育方面主要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3个计划生育扶助保障项目。除上述3个项目之外的原计划生育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筹安排。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实行中央分档分担办法,其中广东省的由中央分担30%。


其中3笔补助领取办法


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

奖励标准:每人每月150元


● 奖励对象:


增城区的办理规定:


  2015年12月31日以前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子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下简称到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居民,可以申领奖励金: 

  1. 符合生育政策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该子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或者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兄弟姐妹)的夫妻; 

  2. 终身没有生育只在婚后依法收养了一个子女的夫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参照前款申领奖励金: 

  1. 符合前款条件,婚姻状况发生变动后没有再婚再生育的一方;

  2. 再婚前没有生育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且没有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一方;

  3. 终身没有生育子女,再婚后与一个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一方;

  4. 再婚前符合政策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再婚后没有再生育的夫妻; 

  5. 双方均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政策曾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现存活唯一子女且其他子女均在生育子女前死亡的夫妻。 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且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范围的对象,不适用本办法。


●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 办理办法和所需材料:(☞材料需求和办理方式请戳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扶助标准:每人每月500元以上


● 详细标准:


  根据广州2015年发布的《关于推进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方案》:


  1. 自2014年1月起,达到广东省的扶助年龄,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特别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特别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并根据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情况,按规定实行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


  2. 按照《关于调整我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年老时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的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次月起,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特别扶助金每人每月增加300元,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特别扶助金每人每月增加280元。


● 扶助对象:


增城区的办理规定:


  1. 夫妻双方均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女方年满49周岁;

  3. 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 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 办理办法和所需材料:(☞材料需求和办理方式请戳)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奖励标准:每人每月80元,直至本人死亡


● 奖励对象:

增城区的办理规定:


  为本省农业户口中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下列人员:


  1. 只生育(含收养、抱养,下同)一个子女的农村居民;

  2. 纯生二女的农村居民;

  3. 婚后没有生育的农村居民。


  奖励对象,包括丧偶、离婚以及再婚家庭中没有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独生子女、无子女方配偶等。


● 办结时限:9个工作日


 办理办法和所需材料:(☞材料需求和办理方式请戳)




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


广州市扫黑除恶办

举报电话:020-83526670;

电子邮箱:gzzfwshce@gz.gov.cn;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43号市扫黑除恶办。


增城区扫黑除恶办

举报电话:020-32826831/13560284030;

电子邮箱:13560284030@163.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大道北5号增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


增城区治理违法建设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82756233(24小时受理)

 网络举报:举报邮箱:zclwb@163.com

 信件举报:邮寄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沙园中路27号(增城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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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参考

责编:黄家荣 编辑:刘樱洁

编审:曹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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