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男子在富鹏一市场售卖这种东西,结果他被刑拘了
近日,广州市增城区森林公安分局
(下称:分局)
按照“绿剑2018”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
不断加大摸查力度
加强对市场、饭店等重点场所的巡查
严厉打击非法出售、收购
野生保护动物及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10月23日
成功侦破一起非法收购、出售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为分局强力开展
“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再添战果
10月23日,分局民警在荔城街富力水果批发市场巡查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曾某俊在富力市场摆摊出售疑似“毛鸡”“夜鹭”等鸟类。民警当场收缴了疑似“毛鸡”1只(活体)、疑似“水鸡”6只(活体)、疑似“竹鸡”2只(活体)、疑似“夜游鹤”2只(活体),并将犯罪嫌疑人曾某俊传唤至分局接受调查。
疑似“毛鸡”的物种为褐翅鸦鹃(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保护物种名录)。
褐翅鸦鹃
疑似“夜游鹤”的物种为夜鹭。
夜鹭
疑似“竹鸡”的物种为灰胸竹鸡。
灰胸竹鸡
疑似“水鸡”的物种为黑水鸡。
黑水鸡
犯罪嫌疑人曾某俊(1995年7月4日出生)对自己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日,犯罪嫌疑人曾某俊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俗称“毛鸡”的鸟类,即学名为褐翅鸦鹃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保护物种名录,夜鹭、灰胸竹鸡和黑水鸡均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其中,夜鹭和黑水鸡又均被列入《广东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上述鸟类在我区较为常见,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上述动物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请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广州市增城政府网、增城日报、百度
责编:黄家荣 编辑:刘樱洁
编审:曹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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