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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旧村改造出新政!引入合作企业须满足这些条件......

增城日报 2019-03-20



  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印发《增城区旧村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选择合作意向企业试行办法》的通知。



增城区旧村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选择合作意向企业试行办法


  为规范我区旧村改造前期工作秩序,公开、公平选择有社会责任、有实力的市场主体参与我区旧村改造,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9 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选择合作企业有关事项的意见》(穗更新规字〔2018〕1号)等相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区行政区域内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选择合作意向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选择合作意向企业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和决策权。(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三)从综合实力、业绩经验、产业规划等方面择优选择。


第三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选择合作意向企业的主体。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负责指导和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实施招标工作。


第四条


  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在基础数据调查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招标选择合作意向企业。合作意向企业协助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镇(街)开展基础数据调查、编制初步改造方案、宣传改造政策和控制“两违”建设等前期工作。


第五条

  参与投标的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二)企业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且最近3年在工商、税务、建设和国土等部门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工程“烂尾”或其它违法等情况。(三)企业应缴纳不低于3000万元(现金)参选保证金。(四)企业应缴纳履约金,用地面积(标图建库面积)<30公顷的不少于1亿元(现金),≥30公顷的不少于2亿元(现金)。(五)根据实际情况需设置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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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选择合作意向企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启动选择合作意向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户代表)改造意愿(含改造方式、改造模式)表决同意率80%以上,经村党组织同意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向镇(街)书面申请选择合作意向企业。(二)初步核查项目基本情况:镇(街)会同区城市更新等部门根据项目区域特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三旧”改造标图建库以及户籍人口、留用地开发、道路交通、水源保护区、林地等情况初步研究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三)镇(街)组织公开招标:经镇(街)党政联席会议同意,镇(街)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不少于45日)。招标所需费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可纳入改造成本。(四)资格审查及评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评审委员会从企业实力、项目分析报告和产业规划、业绩经验等方面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和量化评分(百分制),最终评分为评分总和的平均分。评审委员会由9人组成,其中:专家成员2人(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市城市更新专家库中抽取)、区城市更新部门代表1人、镇(街)代表2人、村党组织和村委各选派代表2人。(五)确定候选名单及公示:通过资格审查和量化评分最高(量化评分不得低于60分)的投标企业确定为候选合作意向企业。候选合作意向企业名单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村域范围内同步公示(不少于3日)。

(六)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公示无异议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候选合作意向企业和合作意向协议。经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确定为合作意向企业;未通过表决的,则不确定为合作意向企业,本次招标终止。

表决结果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村域范围内同步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有1/10以上有选举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异议的,应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

(七)签订合作意向协议: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与合作意向企业签订合作意向协议,并在村域范围内公布合作意向企业名单。合作意向企业名单及合作意向协议应抄报镇(街)和区城市更新部门。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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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意向企业应在签订合作意向协议之日起30日内缴纳履约金。合作意向企业缴纳的履约金应存入镇(街)、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业三方共同监管的独立账户,未经三方一致同意,任何人不得提取、挪用。 


  合作意向企业参加合作企业公开招商时,所缴纳的履约金可转为参选合作企业的保证金;履约金低于招商文件要求的参选保证金金额的,应补齐差额。 


  履约金账户监管方协商一致,或符合合作意向协议约定终止情形,或协议期满的,履约金本息应退还合作意向企业。


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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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意向协议应约定以下内容:


(一)合作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12个月,12个月内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项目招商公告的,协议终止。终止前30日内,经镇(街)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表决同意的,合作期限可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二)基础数据调查由镇(街)组织开展,合作意向企业不得自行开展。基础数据调查费用可由合作意向企业支付。(三)通过公开招商确定合作企业并签订合作协议后,合作意向协议终止。合作意向企业支付的符合旧村改造成本核算相关政策的费用,由合作企业返还;如协议有效期内未引入合作企业的,其所支付的费用自行负担。


第九条


  对选择合作意向企业过程有异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镇(街)提出。镇(街)应当在收到书面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对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城市更新部门投诉。区城市更新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条


  未选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的,经80%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户代表)同意(与改造意愿同步表决),可由村民代表代替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对本办法规定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一条


  区城市更新部门、镇(街)应当加强对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选择合作意向企业工作的监督管理。区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察,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加强村务监督,对招标活动和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


  禁止采取任何破坏公平竞争和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第十二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本办法选择合作意向企业,未按照本办法所签订的意向协议、咨询协议、服务协议等,一律不予认可。涉及的相关企业列入旧村改造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我区旧村改造。


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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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支持以下企业参与我区旧村改造:


(一)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区通过公开出让方式竞得商业(面积3公顷以上)或者住宅用地。(二)2019年1月1日以后,报名参与我区政府组织的商业(面积3公顷以上)或者住宅用地公开出让活动,并进行有效报价竞拍。(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5年内在我区纳税累计1亿元以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3年。本办法实施前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确定合作意向企业并经镇(街)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旧村改造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随着全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越来越多城市选择对

整体发展不协调的

“城中村”“旧村”进行改造

例如广州的杨箕村、猎德村等

增城这几个村也在开展旧村改造工作啦!


金星村


  2019年1月7日上午9:30时,荔城街召开金星村旧村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表决会。会议通报了金星村旧村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的基本情况并进行表决。



  经表决,会议同意广东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创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为金星村更新改造合作企业。



南坣村


  2018年10月10日,南坣村经济联合社召开村集体成员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广东合汇集团有限公司为更新改造项目竞得企业。


  石滩镇南坣村更新改造工作指挥部10月19日揭牌,标志着我区首个通过政府公共交易平台公开引进合作企业的旧村更新改造项目的规划建设正式提上议事日程。



  南坣村全村村域范围195公顷,其中改造范围为44.23公顷,涉及全村854户2622人。更新改造项目将通过整合盘活现有土地资源,建设具有更高价值的商品房,并配套建设学校、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文化体育广场、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等设施,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将南坣村建设成为挂绿新城南部组团的高品质社区。


  作为增城首个通过政府公共交易平台公开引进合作企业的旧村改造项目,南坣村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为该村带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将极大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经济条件,提升村民的幸福指数。


广东合汇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

  当前增城正积极实施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企业也将结合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建设以“农业+康养”为主题的田园综合体,将南坣村旧村更新改造项目打造成为“旧村改造+乡村振兴+垦造水田”的标杆,让南坣村广大村民充分享受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的政策福利。



简村村


  2018年4月25日上午,我区首个旧村改造示范村永宁街简村村正式动迁拆屋。



  简村村旧村改造项目改造范围约1308亩,占村域面积的19.9%,实际使用简村村权属用地约869亩,改造后总建筑面积约180万平方米。


▲简村村旧村改造的宣传视频


  简村村旧村改造采取自主改造模式,即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改造实施主体,将改造范围内的融资地块交由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通过公开招拍挂的方式进行土地出让,取得改造资金并组织实施改造。


▲广州市增城区简村改造项目复建区概念规划意向图


  首期建设涉及约160多栋(间)现状房屋拆迁,面积约2.4万平方米。该村通过代付代建的模式引入企业进行安置房启动区建设。首期建设安置房2栋,每栋复建安置房约30多层,建设安置房共256套,总面积约为3.3万平方米,户型主要以115㎡和140㎡为主,计划3年内建成让村民回迁,以满足村民对宜居宜业美好生活的需求。


▲广州市增城区简村改造项目住宅意向图


我区今年完成审批3个村,启动拆迁安置2个村


据了解

我区争取2019年完成审批3个村

启动拆迁安置2个村

针对城乡结合部的特点

我区将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实施差异化改造


重点城中村通过全面改造,将旧村改造公建配套设施集中配置,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补齐城市公建短板;城郊村根据旧村“村中有田”的特点,将旧村改造与农地流转、水田垦造相结合,探索“旧村改造”+“乡村振兴”+“农村股份制改造”+“水田复垦”等旧村改造新模式,提升旧村改造项目综合效益;园中村根据旧村“园中有村”的特点,将旧村改造与村级工业园提质增效相结合,通过产业发展带动旧村整体发展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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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增城日报、荔城街道办事处

编辑:刘晓雯

编审:黄家荣

校审:曹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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