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旧村改造出新政!引入合作企业须满足这些条件......
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印发《增城区旧村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选择合作意向企业试行办法》的通知。
增城区旧村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选择合作意向企业试行办法
为规范我区旧村改造前期工作秩序,公开、公平选择有社会责任、有实力的市场主体参与我区旧村改造,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9 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选择合作企业有关事项的意见》(穗更新规字〔2018〕1号)等相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区行政区域内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选择合作意向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选择合作意向企业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第三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选择合作意向企业的主体。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负责指导和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实施招标工作。
第四条
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在基础数据调查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招标选择合作意向企业。合作意向企业协助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镇(街)开展基础数据调查、编制初步改造方案、宣传改造政策和控制“两违”建设等前期工作。
第五条
参与投标的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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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择合作意向企业应遵循以下程序:
(六)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公示无异议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候选合作意向企业和合作意向协议。经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确定为合作意向企业;未通过表决的,则不确定为合作意向企业,本次招标终止。
表决结果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村域范围内同步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有1/10以上有选举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异议的,应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
(七)签订合作意向协议: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与合作意向企业签订合作意向协议,并在村域范围内公布合作意向企业名单。合作意向企业名单及合作意向协议应抄报镇(街)和区城市更新部门。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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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意向企业应在签订合作意向协议之日起30日内缴纳履约金。合作意向企业缴纳的履约金应存入镇(街)、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业三方共同监管的独立账户,未经三方一致同意,任何人不得提取、挪用。
合作意向企业参加合作企业公开招商时,所缴纳的履约金可转为参选合作企业的保证金;履约金低于招商文件要求的参选保证金金额的,应补齐差额。
履约金账户监管方协商一致,或符合合作意向协议约定终止情形,或协议期满的,履约金本息应退还合作意向企业。
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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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意向协议应约定以下内容:
第九条
对选择合作意向企业过程有异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镇(街)提出。镇(街)应当在收到书面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对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城市更新部门投诉。区城市更新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条
未选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的,经80%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户代表)同意(与改造意愿同步表决),可由村民代表代替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对本办法规定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一条
区城市更新部门、镇(街)应当加强对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选择合作意向企业工作的监督管理。区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察,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加强村务监督,对招标活动和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
禁止采取任何破坏公平竞争和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第十二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本办法选择合作意向企业,未按照本办法所签订的意向协议、咨询协议、服务协议等,一律不予认可。涉及的相关企业列入旧村改造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我区旧村改造。
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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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支持以下企业参与我区旧村改造: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3年。本办法实施前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确定合作意向企业并经镇(街)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旧村改造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随着全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越来越多城市选择对
整体发展不协调的
“城中村”“旧村”进行改造
例如广州的杨箕村、猎德村等
增城这几个村也在开展旧村改造工作啦!
2019年1月7日上午9:30时,荔城街召开金星村旧村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表决会。会议通报了金星村旧村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的基本情况并进行表决。
经表决,会议同意广东中鼎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创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为金星村更新改造合作企业。
2018年10月10日,南坣村经济联合社召开村集体成员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广东合汇集团有限公司为更新改造项目竞得企业。
石滩镇南坣村更新改造工作指挥部10月19日揭牌,标志着我区首个通过政府公共交易平台公开引进合作企业的旧村更新改造项目的规划建设正式提上议事日程。
南坣村全村村域范围195公顷,其中改造范围为44.23公顷,涉及全村854户2622人。更新改造项目将通过整合盘活现有土地资源,建设具有更高价值的商品房,并配套建设学校、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文化体育广场、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等设施,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将南坣村建设成为挂绿新城南部组团的高品质社区。
作为增城首个通过政府公共交易平台公开引进合作企业的旧村改造项目,南坣村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为该村带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将极大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经济条件,提升村民的幸福指数。
广东合汇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
当前增城正积极实施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企业也将结合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建设以“农业+康养”为主题的田园综合体,将南坣村旧村更新改造项目打造成为“旧村改造+乡村振兴+垦造水田”的标杆,让南坣村广大村民充分享受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的政策福利。
2018年4月25日上午,我区首个旧村改造示范村永宁街简村村正式动迁拆屋。
简村村旧村改造项目改造范围约1308亩,占村域面积的19.9%,实际使用简村村权属用地约869亩,改造后总建筑面积约180万平方米。
▲简村村旧村改造的宣传视频
简村村旧村改造采取自主改造模式,即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改造实施主体,将改造范围内的融资地块交由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通过公开招拍挂的方式进行土地出让,取得改造资金并组织实施改造。
▲广州市增城区简村改造项目复建区概念规划意向图
首期建设涉及约160多栋(间)现状房屋拆迁,面积约2.4万平方米。该村通过代付代建的模式引入企业进行安置房启动区建设。首期建设安置房2栋,每栋复建安置房约30多层,建设安置房共256套,总面积约为3.3万平方米,户型主要以115㎡和140㎡为主,计划3年内建成让村民回迁,以满足村民对宜居宜业美好生活的需求。
▲广州市增城区简村改造项目住宅意向图
据了解
我区争取2019年完成审批3个村
启动拆迁安置2个村
针对城乡结合部的特点
我区将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实施差异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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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增城日报、荔城街道办事处
编辑:刘晓雯
编审:黄家荣
校审:曹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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