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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新增确诊病例2例,累计7例

增城日报 2020-08-18


2月1日0时至24时

增城区新增确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2例



  截至2月1日24时,我区累计报告病例7例(男性3例、女性4例),均为输入性病例,其中新塘镇6例、荔城街1例。未发生本地病例。
  目前所有病例都在广州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无重症、死亡病例。累计密切接触者20例,全部正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区卫健部门已按规定对各疫点及时进行了终末消毒。

 

2020年2月2日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是当前头等大事。为保障全体市民和来穗人员的健康安全,全力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根据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广大群众应主动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防控工作:



  一、从1月30日起,请全体市民和来穗人员通过(☜点击文字可跳转)主动申报登记本人14天内离、返穗情况及健康状况。



  二、请全体市民、来穗人员配合航空、铁路、水路、公路客运等运输经营单位和高快速路、国省道检疫站的服务管理,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凡抵穗前14天内到过湖北省的,在抵穗之日主动向本人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等居住场所报备健康状况,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暂无发热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居家健康观察14天,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请联系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安排到我区设置的集中场所进行健康观察。出现发热(37.3度及以上)、咳嗽、呼吸急促等不适症状时,应佩戴口罩,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三、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用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本单位的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加强对职工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提示,督促落实职工及其亲属通过(☜点击文字可跳转)或者主动在户籍地(居住地)的社区(村)进行申报登记,督促需进行健康观察的人员主动联系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落实相关要求。


  四、请市民群众加强个人防护,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不参与公众聚集活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咳嗽或打喷嚏时遮掩口鼻,加强锻炼、健康饮食,并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隔离观察、追踪排查等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众志成城

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止战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来源:增城区卫健局

编辑:黄艳枫

编审:陈婕妮

审核:曹剑萍

增城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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