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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省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9时起,将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据了解
按照《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
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
编辑:黄艳枫
编审:陈婕妮
审核:曹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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