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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编制!增城又有单位招聘18人

增城日报 2020-09-06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员





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招聘单位
  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增城区石滩镇中心卫生院、增城区派潭镇中心卫生院、增城区永宁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城区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增城区人民医院、增城区中医医院。
(二)招聘人数


  招聘工作人员18人(其中公益一类单位6人,公益二类单位12人)。



报考资格



(请上下滑动查看内容)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2.招聘对象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
  4.岗位表中“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包含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69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7.资格考试成绩达到通过分数线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提交本人考试通过成绩单和当年资格考试分数线等有关材料进行报名。
  8.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要求具有指定级别等级单位工作经历的,应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单位级别等级情况和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
  9.具备比招聘岗位等级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招录后若单位无相应岗位空缺,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等级,享受招聘岗位等级待遇。待单位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办理聘用后,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





招聘程序



(请上下滑动查看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复审、专业技能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网络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上午8:30至2020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17:00  (2)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  2. 报名方法:  (1)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  (2)依据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网络报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便可参加资格复审。  3. 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请于2020年6月22日(星期一)上午8:30起至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17: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资格复审、专业技能考核和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资格复审、专业技能考核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并记录在案。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应证明材料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专业技能考核资格。  2. 资格复审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富力路6号)。  3.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自身报名身份将《资格复审目录表》(附件3)打印出来作为封面,并按要求填写目录表内容及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应证明材料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专业技能考核,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专业技能考核对象。  4. 岗位不受报考人数与岗位数的比例限制,符合网络初审条件的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阶段。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专业技能考核。
(三)专业技能考核


  1.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考核内容:采取专业技术考试(口述+实操形式)方式进行。
(四)考试成绩


  1. 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 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成绩同分的,按照专业技能考核主评委给分高低确定先后顺序;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的,则再增加一项专业技能考核,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3. 成绩于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岗位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增城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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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编辑:刘晓雯

编审:黄家荣

审核:曹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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