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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14个地市(县)入围2018-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2018-02-14 荆楚网


2月14日,中央文明办发布了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在这份名单中,全国一共确定了391个城市、直辖市城区、县为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湖北省共有14个地市(县)入围,其中,6个地级市,8个县级市(县)。



湖北入围的14个地市县


地级:

鄂州市、黄石市、荆州市

荆门市、十堰市、襄阳市


县级:

丹江口市、老河口市、潜江市、天门市

仙桃市、枝江市、钟祥市、竹山县


什么是

全国文明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是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


根据中央文明办部署,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评一次,先要取得提名资格;再经过三年努力,才能参评全国文明城市。


目前,湖北省已成功创建了武汉市、宜昌市、宜都市、大冶市4个全国文明城市。



附:此次所有提名城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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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文明网

编辑 | 廖逢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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