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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所湖北高校全覆盖!今后,教师评职称,学校说了算!你关心的问题这么办...

2018-04-03 荆楚网

湖北高校职称评审权再下放!

124所高校自主评审实现全覆盖

今后,教师评职称,高校说了算!


近日,

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继续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

至此,

湖北省所有高校自主评审实现了全覆盖。



实施范围全覆盖,下放权限更彻底


在2017年下放80所高校职称评审权基础上,《通知》明确,继续向全省44所非国家示范、国家骨干、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下放职称评审权,由此实现全省124所高校自主评审全覆盖


权限层级涵盖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两个系列从初级到正高多层次评审权。


评审权下放,高校怎么开展评审?


各高校自行组建评审委员会


《通知》要求,评审权限下放后,各高校自行组建相应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及评委会办公室,并按管理权限逐级备案;自行组建相应专业的专家评委库,并可以在校外征集所需专家评委,建立专家评委库动态调整机制。


《通知》规定,各高校评委会要制定以岗位职数使用、评委抽选、评审程序、评审纪律监督、投诉举报受理制、问责办法等为主要内容的评审工作办法;在省统一标准条件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结合学科、专业、岗位特点,自主制定不低于省级基本要求的评审标准;高校教师水平能力测试继续以评教评学结果作为依据,实验技术系列人员水平能力测试由各高校自主;对高校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学科(专业),可采取由单位委托或自主联合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


评审权下放,是不是意味裁量空间更大?


将随机抽查巡查确保公平公正


《通知》明确,职称评审权下放后,各高校自主评审、自主发文、自主办证,政府不再组织高校职称评审、不再审批高校评审结果、不再核定高校职称评审职数,结果各高校自主使用。取得资格的人员在省内流动时,接收学校对照新岗位要求,对其业绩重新进行评审聘任。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建立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由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参与并负责高校职称评审全程监督、负责受理高校职称评审过程中的投诉举报。各级人社、教育部门对申报人员及评审通过人员进行随机抽查,评审中进行巡查,对发现的标准把握不严、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督促高校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或问题严重的高校将给予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全面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后,下一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还将出台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办法,并借助信息化系统做好结果备案和数据跟踪。


湖北省还下放了这些职称评审权



支持科研院所自主评审,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


向省农科院下放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权,评价层级设到正高,单位评价方式更灵活,评价标准更科学,有助于提升科技人员积极性,促进发展。



支持大型企业自主评审,发挥行业引领优势。


结合企业人才分布特点,向中南工程咨询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下放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下职称评审权,致力带动建设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



支持自贸区自主评审,形成人才聚集效应。


向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下放工程系列部分专业正高职称评审权,推动自贸区“人才特区”建设,吸引更多人才来鄂服务、为鄂发展。


来源 | 湖北省人社厅、荆楚网

编辑 | 袁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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