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湖北一批官员任前公示,定了!还有一批干部被通报,栽了!

荆楚网 2019-04-03


最新!

湖北一批干部任前公示,

涉及孝感、十堰、荆州等地。


武汉、天门通报4起典型案件,

咸宁一干部被双开。


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将拟任职干部情况予以公示。


程涛


男,汉族,湖北安陆人,1967年10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孝昌县政府县长助理(副县级),孝昌县政府副县长,孝昌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孝昌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孝感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孝感市孝南区委副书记。现任孝感市孝南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拟任应城市委书记。



张国雄

男,汉族,湖北汉川人,1966年10月生,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孝感市经委企业管理科科长(副县级),孝感市经贸委对外经济贸易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孝感市建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孝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市文明办、创建办主任,孝感市信息产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孝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孝感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党组书记,孝感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版权局)局长、党组书记,孝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正县级)、省社科院孝感分院院长。现任孝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拟任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短信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以及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18年6月4日至6月8日

来信请寄: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邮政编码:430071

举报电话:027-12380

短信举报:15102712380

举报网站: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根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十堰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拟提拔的干部予以公示:


戴静

女,汉族,湖北丹江口人,1976年11月生,在职大学学历,1996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十堰市教育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张湾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十堰工业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现任张湾区委副书记,拟任市直单位正县级领导干部。



杨广智

男,汉族,湖北丹江口人,1960年11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丹江口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丹江口市人大干部任免工委主任,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武当山风景区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工委委员等职。现任十堰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拟任市直单位正县级领导干部。



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同志任职的有关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18年6月5日至6月11日

公示信箱:设在十堰市行政中心A栋一楼大厅

举报电话:0719-12380

短信举报:18971912380

来信请寄:十堰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收

举报网址:http://www.sywddj.gov.cn/12380/index.asp


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毕英才、杨平、王刚同志的情况予以公示。


毕英才

男,汉族,湖北天门人,1961年11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农业硕士学位,1978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荆州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荆州市旅游监察大队大队长,荆州市旅游局党组成员、旅游监察支队支队长,荆州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现任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荆州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拟任荆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



杨平

男,汉族,湖北江陵人,1965年7月出生,党校大专学历,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荆州市文化局文物保护科科长,荆州市艺术研究所所长、党支部书记,荆州市文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荆州市文物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荆州市文物旅游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荆州博物馆党委书记。现任荆州市文物旅游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荆州博物馆党委书记、挂任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副主任。拟任荆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提名为理事长人选。



王刚

男,汉族,湖北石首人,1975年9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1991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荆州市委统战部调研室主任、荆州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现任荆州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拟任荆州市政协研究室主任。




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网上举报等方式向荆州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18年6月5日至6月11日

举报电话:12380

公示信箱:设在荆州市委组织部办公楼前

来信请寄:荆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收

邮政编码:434020

举报网站:



咸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原所长金世勇

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金世勇

咸宁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咸宁市委批准,咸宁市纪委监委对咸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原所长金世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金世勇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本单位多名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强制戒毒人员管理方面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金世勇身为执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执法犯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咸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咸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金世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咸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咸宁市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武汉通报2起典型案件


利用职务之便骗取补偿款100余万元,武汉一社区居委会委员被开除党籍并判刑。


李耀

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11月至2015年6月任洪山区和平街和平社区居委会委员,现为和平街和平社区居民(无业)。2016年12月6日,和平街按程序中止了李耀的党员权利。


2009年至2011年,李耀在担任和平街和平社区居委会委员期间,在该社区居委会协助一项目拆迁工作中,利用管控违章建房和负责协调拆迁工作的职务之便,采取违法抢建房屋、虚报申请资料的方式,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146.870733万元。


办案人员介绍,李耀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李耀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李耀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追缴的赃款146.870733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武汉一名国有企业班子成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邱献奇

198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3月任武汉市青菱渔场党支部副书记兼工会主席,2015年12月免去其武汉市青菱渔场党支部副书记和工会主席职务,现为青菱渔场工作人员。


2015年1月25日,邱献奇在青菱渔场召开湖区综合治理协调会后,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到一家酒店就餐,消费2000元。上述费用由邱献奇先行垫付,之后以公务接待名义从单位财务账中报销。


办案人员介绍,邱献奇身为中共党员和国有企业班子成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邱献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赔公款吃喝费用。



天门通报2起扶贫领域

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件


廖选德

天门市拖市镇陈桥村党支部书记廖选德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导致扶贫项目未开工问题。


2017年6月,陈桥村4.8公里通组路被列入全市扶贫攻坚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时间为2017年12月。2017年11月,该项目仍未动工建设,廖选德作为村扶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力,影响了扶贫工作进展。


2018年1月,廖选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李新华

天门市净潭乡双沟村党支部书记李新华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导致扶贫项目建设迟缓问题。


2017年6月,双桥村6.08公里村级道路建设项目被列入全市扶贫攻坚重点建设项目。2017年8月10日,双沟村村委会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竣工时间定为2017年12月10日,工期到期后,工程仅完成50%左右。李新华作为村扶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力,影响了群众出行。


2018年1月,李新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 | 荆楚网综合湖北新闻等

编辑 | 郑青

声明 | 本文部分图片、文字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推荐阅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