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致古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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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文明交通行动集中宣传月”
以“一封信”
正式拉开帷幕
在宣传月期间
各项精彩活动
将倾力奉上
这封信很给力
保您出行平安
您一定要看看
致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一封信
亲爱的古蔺县交通参与者(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同时,对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维护我县交通秩序的行为,致以崇高的敬意!
交通是一个地方乃至一个国家民众素质的最真实的写照。近年来,随着我们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建设规模的扩大,文明创建程度的提高,我们的公路越修越好,街道越拓越宽,城镇因此有了现代化的气派,民众的素质也有极大的提高,交通秩序也有较大的改观。但是,道路交通等不和谐的因素、不文明的行为还很突出:违法超车、越线行驶;随意调头,争道抢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法乱停、随意停车揽客;骑车人在汽车之间窜来窜去;汽车不让行人、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等违法行为随处可见。交通事故仍呈高发态势,甚至出现路修得越好事故越多的悖逆情形。交通需要严格的管理,更需要道德的自觉。为此,县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在参与交通时自觉遵守以下几点:
1、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自觉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2、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横过路口或横穿马路,应当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或者在没有人行横道路段横过道路,需注意来往车辆,要先看左、后看右,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3、为确保乘车安全,请您不要乘坐非法营运摩托车、三轮车、无牌无证机动车、拖拉机和超员的车辆;乘车时要在站点候车,不要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车辆;上车后,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公路,切忌从公共汽车前方横穿马路。
4、骑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路边右侧行驶;骑车时不双手离把、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横过机动车道时,最好是下车推行,以策安全。
5、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无证驾驶,不驾驶无牌套牌遮挡伪造号牌和非法改装、拼装及报废车辆,更不能超速、超员、超载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切勿在车流中左冲右突。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注意戴安全头盔,驾驶和乘坐汽车要系安全带,加强自我保护。
6、古蔺城区和各乡镇场镇严禁随意调头、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均应在指定位置停放。古蔺城区24小时禁止货车沿金兰大道穿城通行;建鸿路、胜蔺街文化馆至下桥段、胜蔺街环城路口至建设桥段实行单向通行管理,小型机动车等有关车辆禁止逆向行驶。
朋友,有一种叮咛叫安全回家,有一种期盼叫一路平安,有一种温馨叫合家团圆,有一种文明叫和谐交通。时间再紧,还是安全要紧;金钱再好,不如平安更好。贪一已之欲、图一已之便,可能危害的是公共安全,损害的是大家利益。一次心存侥幸、一次疏忽,流血的可能是一个人,但是流泪的却是一群人。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文明行车走路展现出城市的良好形象。让我们携起手来,摒弃交通行为陋习,养成文明的交通习惯,为打造平安畅通和谐文明的新古蔺做出积极贡献!
祝您平安,幸福!
古蔺县道路交通安全
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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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古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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