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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漏消息非小事 赔了钱财又负卿

2017-11-27 中国证券经纪人协作网

“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案例巡展——内幕交易篇(三)




编者按

近期,中国证监会组织开展了“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将陆续对活动发布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违规信息披露、市场主体违规经营四个宣传主题的典型案例进行解读,帮助投资者了解案件背后的规则红线、风险底线,普及金融、法律知识,提升投资者的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敬请您的关注和分享。

       

       在资本市场中,许多投资者往往热衷于探听各种“小道消息”、“内幕消息”并以此作为买卖股票的依据。

       

       事实是否真是这样呢?让我们来看下面几个案例。


       

       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小编提示:证券市场参与人员应严格警惕内幕交易行为,如果掉以轻心,为了所谓哥们义气而泄漏内幕信息,不仅可能丢了饭碗,还会导致身败名裂。


       

       小编再提示:投资者不要随意听信“小道消息”。即使某些信息言之凿凿,但是由于证券市场的复杂性随机性,利用内幕消息从事证券交易仍然可能导致割肉赔钱,得不偿失。内幕交易是证券市场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即使从事内幕交易赔了钱,仍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如果证券交易成交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获利(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还将构成内幕交易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许多从事内幕交易的人往往抱有侥幸心理,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监管部门对此具有严格的防控体系,内幕交易终归难逃法网。内幕信息是不能说的秘密,内幕交易是不能碰的红线。守住了法律的底线,也就守住了自己公平从事证券交易的权利。


——来自上交所投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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