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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中招】国信证券美女经理借高中同学账户违规炒股被罚(图)

2017-11-28 中国证券经纪人协作网

 新浪财经讯 11月28日消息,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渠道经理钟湉违规炒股被北京证监局罚款3万元。钟湉在国信证券任职期间,作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借用“薛某琼”“王某磊”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

证券业协会公开信息


以下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



  当事人:钟湉,女,1987年5月出生。住址:深圳市南山区。时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渠道经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当事人钟湉违法买卖股票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交陈述和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钟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钟湉于2014年3月至调查期间任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渠道经理,2015年3月26日取得一般证券业务执业证书。钟湉在国信证券任职期间,作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借用“薛某琼”“王某磊”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


一、“薛某琼”证券账户


  薛某琼系钟湉聘请的家政人员。“薛某琼”证券账户于2015年4月21日通过手机自助开户,开户营业部为国信证券红岭中路证券营业部。资金账号11*****743,下挂A8*****603、01*****744两个股东账户。三方存管账户为招商银行62*****413,资金均由“钟湉”银行账户转入,累计25万元。2015年4月22日至7月23日期间,“薛某琼”证券账户买入卖出股票79.85万元,实际亏损4.59万元。


二、“王某磊”证券账户


  王某磊系钟湉的高中同学。“王某磊”证券账户于2015年5月5日通过网上开立,开户营业部为财通证券平湖水洞埭证券营业部。资金账户93*****033,下挂A1*****950、01*****333两个股东账户。三方存管账户为上海银行62*****282,资金均由钟湉通过“钟湉”“薛某琼”银行账户转入,累计43.9万元。2015年7月17日至2016年8月17日期间,“王某磊”证券账户买入股票43.83万元,截至2017年7月27日尚未卖出,账面亏损10.83万元。

  上述交易均由钟湉通过138*****69手机号下单。(这是重点、重点再重点)

  以上情况有相关账户的开户、交易、资金流水、账户交易MAC地址、当事人及其他有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钟湉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


责令钟湉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3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和北京证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来源:新浪财经

(看完一定要转给身边的证券同仁,因为大家都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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