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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一老父送儿子一套房产,患了癌症想要回治病,结果。。。

2017-04-22 昌吉在线

父亲想让儿子生活的更好,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送给了儿子,不到一年时间,父亲突然患上了癌症,情急之下想要回原本送给儿子的房子,但被儿子拒绝,无奈的父亲一纸诉状将儿子起诉到了法院。

网络配图


刘兵是木垒县某村的村民,2015年4月,刘兵将自己的房屋赠与儿子刘海,还将赠与合同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2016年6月,刘兵感到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后被诊断出患有结肠癌,刘兵开始住院进行治疗,由于要花费高额的医疗费用,导致经济状况极速恶化,无奈之下,刘兵便找到儿子,希望他能够归还房子,但是刘海一直不愿意归还,刘兵无奈就将儿子起诉到了木垒县人民法院,要求法院依法撤销赠与协议。

承办法官杨法官告诉记者,按法律规定这起案件很好审结,由于合同关系明确,赠与条款清晰,而且通过了公证处的公证,房子理应判给儿子所有,但考虑到这样并不能真正解决矛盾,而且父亲刘兵今年已经是70岁高龄,又身患癌症,他到法院起诉的时候情绪一直很激动,多次声称要与儿子刘海恩断义绝。

杨法官多次找到刘海,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讲述“乌鸦知反哺、羔羊知跪乳”的道理,还联系了刘海所在的村委会和片区负责人,一起做刘海的工作。在杨法官的的真情打动下,刘海认识到了父子亲情血浓于水,自愿与刘兵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海支付给父亲5万元用来治病,刘兵也当庭谅解了刘海,这段父子情在法官的真情调解下得以延续。

杨法官告诉记者,像这种法律关系明确、合同关系也比较明确的案子,由于是家庭亲子之间签订法律协议的,要更多的考虑到家庭伦理、社会道德,避免激化家庭间的矛盾,因为法律是调整社会秩序的,像这件案子,把年迈的父亲逼得走法律程序,其实大家都于心不忍。正是基于这样理念法院才进行多次调节,争取做到真正的案结事了。(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新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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