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每年分春、秋两季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段安排,今年3月20日至6月30日是我区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时间。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和权限划分,我州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是:2018年6月30日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昌吉州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昌吉地区,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2018年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和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昌吉州教育局负责认定全州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
今年开始, 母语为非汉语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实行民族汉考(MHK)和普通话等级双轨并行。即:母语为非汉语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即可用民族汉考(MHK)等级证书作为申请依据,也可用普通话等级证书作为申请依据。
今年起,《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有效期2年。2016年4月及以后取得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在2018年春季认定中有效。2016年10月及以后取得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在2018年秋季认定中有效。
昌吉州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