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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州直属学校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截止4月20日。。。

2018-03-31 昌吉在线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学前、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和普通高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师〔2018〕1号)要求,昌吉州州直属学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8年拟从内地省市高校自主招聘义务段特岗教师和高中教师31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内地省市毕业的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18年3月20日。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分,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8年7月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毕业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7月20日。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要求:

(1)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报考“汉语”学科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四级乙等及以上。

(2)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如果通过考试,并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达到报考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

8. 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招聘办法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到疆外院校进行现场招聘。

(二)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可采取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按照简章规定执行。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证明、教师资格证或证明、普通话证书、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基本情况、个人特长、受表彰情况)、《毕业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面试。由招聘小组结合实际现场组织面试,被录取教师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通过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国家通用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

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通过试讲、答辩、幼教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国家通用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

4.招聘结束后,后续工作如体检、政审、培训等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三、特岗教师政策及待遇

1.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与当地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2.学前、义务阶段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特岗教师三年聘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正式入编手续。普通高中教师上岗后工资待遇直接纳入地方财政统发序列。

四、招聘总体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9日-4月20日  

2.招聘方式:有意向者先将简历发至招聘学校邮箱初审,初审通过后,校方于4月中旬赴学生所在院校组织开展面试,面试合格者签订三方协议。

简历投递时间: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10日。(依据简历投递时间,筛选后分批次通知安排后续面试时间)

3.联系方式:

(1)昌吉州第一中学:

简历投递邮箱:14381615@qq.com

(注:请投word简历,邮件标题:应聘科目/类别-姓名-毕业院校-学历) 

联系电话:09942349875  18109943302(康主任)

(2)昌吉州第三中学:
简历投递邮箱:469300080@qq.com或zjc11787@qq.com(注:请投word简历,邮件标题:应聘科目/类别-姓名-毕业院校-学历)  
联系电话:18099352266(胡校长)


(3)昌吉州回民中学:

简历投递邮箱:1418301590@qq.com(注:请投word简历,邮件标题:应聘科目/类别-姓名-毕业院校-学历)

联系电话:0994-2331358,18009947905(饶主任)

(4)昌吉州第五中学:

简历投递邮箱:915504861@qq.com或1587355629@qq.com

(注:请投word简历,邮件标题:应聘科目/类别-姓名-毕业院校-学历)  

联系电话:0994-2519194 13309945591(韩老师)

          0994-2519337(刘老师)

(5)昌吉州实验小学:

简历投递邮箱:1131715520@qq.com(注:请投word简历,邮件标题:应聘科目/类别-姓名-毕业院校-学历)

联系电话:0994-2517924,13309940569(刘老师)

未尽事宜由昌吉州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昌吉州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9日


昌吉州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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