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知识丨广西第二轮“加工贸易倍增计划”获初步成效!这些优惠政策你知道了么→
今天(8月2日)上午,广西实施第二轮“加工贸易倍增计划”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
“加工贸易倍增计划”是我区抢抓新一轮国际产业分工调整和产业转移重大机遇、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推动外贸发展与工业升级的有力支撑。
在第一轮“加工贸易倍增计划”成功完成之后,2016年6月,全区开放发展大会明确提出实施第二轮“加工贸易倍增计划”——
即以2016年为基数,到2020年,争取加工贸易进出口额翻一番,超过200亿美元,加工贸易工业产值力争达到2000亿元;进一步优化加工贸易出口商品结构,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在加工贸易出口中的比重分别达到75%、50%以上。
那么该计划的实施以来,究竟带来哪些效果,又有什么亮点?赶紧往下看↓↓↓
据悉,广西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重点园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轮“加工贸易倍增计划”,开展了形式丰富、针对性强的招商引资活动,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取得初步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以来,广西新引进加工贸易企业20家,其中加工贸易进出口达2亿美元以上的较大型企业4家。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马继宪
为深入实施第二轮“加工贸易倍增计划”,
广西又出台了哪些扶持加工贸易发展的新政策呢?
在广西投资发展加工贸易产业,可享“五大利好”及“三大突破”优惠政策,分别是——
“五大利好”:
加工贸易税收优惠政策。
下调加工贸易企业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
暂停征收加工贸易企业水利建设基金。
加工贸易企业用地优惠政策。
加工贸易专项财政资金政策。
“三大突破”:
跨境劳务合作政策突破。
总部经济支持政策突破。
紧缺人才优惠政策突破。
▲自治区商务厅加贸处处长李硕
企业满足以下条件,将可以得到政府的支持,连续五年对厂房租金实行减免——
新引进、投资额在2亿元人民币(含)以上,进出口带动作用强,申报项目投产后一年内加工贸易年进出口额达2亿美元及以上,产业链较为完整、有合理加工工序或者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新引进加工贸易项目,开工建设后对新建厂房、厂房装修、设备购置等给予一次性支持,连续三年对物流运输、招聘员工、加工贸易进出口业务生产能力建设。
支持标准为:
对新建厂房按厂房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200-400元/平方米(新建厂房投资额8000万元以上,可享受最高支持额度);
对厂房装修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装修投资额的15-25%(厂房装修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可享受最高支持额度);
对已安装的全新设备投资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全新设备投资额的5-15%(全新设备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按投资额给予15%的支持),单个项目最高补助3000万元;
对厂房租金实行“三免两减半”政策,即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全额补助,第四至第五年按年度租金的50%补助;
对新引进的加工贸易项目物流运输费用给予连续三年补助,支持标准为按加工贸易产品生产地到国内出入境口岸之间集装箱物流运输费用的70%;
对招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及以上,实际已工作半年及以上)给予连续三年补助,补助标准为1000-2000元/人/年(招聘员工3000人以上,每名员工补助2000元/人/年);
对加工贸易进出口业务生产能力建设给予连续三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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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施“加工贸易倍增计划”,
加快形成加工贸易集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既是顺应产业转移梯度发展的的经济规律,
也成为抢抓机遇、兴边富民的重要措施。
一起为广西加油!
图文|广西日报记者 张安然 实习生 谢沛珊 甘峻铭
编辑|张安然 实习生 谢沛珊 校对|沈程
广西日报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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