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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号·新闻动车 | 我们这么可爱,你们怎么可以这样?!

2017-08-10 广西日报


“关注有价值的广西新闻,呈现新闻的本真。”这是日报哥的初衷,也是希望坚持的目标。


为此,日报哥推出视频新闻栏目——“广西号 · 新闻动车”。快上车,日报哥等你来!


这是一条严肃的新闻,

报道的是这样一群小动物们的遭遇


当你在百度,输入穿山甲搜图时

都会有这样的提示——



然而

它们却惨遭……


大肆捕杀


8月9日,南宁市森林公安查获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冻体63只,案值近50万元。这是近三年来南宁市查获最大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无独有偶,当日,广西森林公安局也发布了一则消息。东兴市森林公安部门日前侦破一起重特大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查获野生动物蟹猴、豚尾猴、猕猴属其它猴类及双角犀鸟活体、死体一批,并依法逮捕1名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当地检察部门起诉。


点开视频,看现场▼▼▼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m0536dogn16&width=500&height=375&auto=0


坐标1::南宁


1

---8月1日


南宁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有人非法交易国家野生动物的群众举报。

2

---8月9日


民警抓获正在运输野生动物穿山甲的犯罪嫌疑人闭某

3

---目前


警方已将涉案嫌疑人闭某控制,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穿山甲冻体



坐标2:东兴


据广西森林公安局介绍,今年4月,防城港市公安边防支队横江边防检查站执勤官兵在一辆准备过境的出租车上查获一批野生动物,并将此案移交东兴市森林公安局处理。东兴市森林公安随即对此事件立案侦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该案查获的野生动物数量较大,达到重特大案件标准,胡某已经被逮捕,并移送东兴市检察院起诉。



警方查获的猕猴属猴类


 态度 

坐标2:东兴

南宁市森林公安局一位负责人表示,对于非法猎捕、杀害、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



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狩猎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素材来源|南国早报、中国新闻网

视频制作|车伟强、谭子熠、莫俊杰、兰孟德、徐鎔冰

编辑|罗勋湖  实习生 徐鎔冰 校对|张安然

责编|玉颖 值班主任|黄俪

广西日报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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