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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哪个小区?电动车位要卖1万元/个!

2017-12-08 广西日报

买车位了吗?

没汽车,

不买!

电动车总有吧?

小区里电动车也要车位了!



what?

电动车也要买车位?

最近南宁武鸣区一小区就在售卖电动车位,

最低7000元一个,你会买吗?

我就想问

我的电动车不买车位,

会被物业丢出去吗?


日前,南宁市武鸣区金福名城小区开发商竖起告示牌,宣称一个电动车位最低要7000元,到了明年就1万了。随后,小区物业禁止业主将电动车停放在地下停车场,引发业主的不满。


对此,当地住建部门表示,该小区地下停车位属于开发单位产权,开发商有权出售或出租,但开发商目前尚未办好预售手续,住建部门将督促开发商尽快按规定办理。



1

市民反映

小区电动车位每个至少7000元


金福名城小区的业主潘先生告诉记者,12月3日,在小区几个门口及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突然竖立起很多块告示牌。


告示牌上称,金福名城小区地下停车位定于12月3日开售,有标准车位、子母车位和电动车/摩托车位,并说明了分时段购买的价格。其中,“电动车位价格”一栏中显示,2017年12月3日至12月13日计7000元/位,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3月14日计8500元/位,2018年3月15日后计1万元/位起。


潘先生说,整个小区共有2000多户业主,此前,小区物业从未向任何业主透露过电动车位也要花钱买的消息,大家都把电动车停放在地下停车场。自从12月3日竖立起这些告示牌后,小区物业开始安排保安守在地下室的出入口,不再允许业主将电动车骑进去,大家只好将电动车停放在楼下的路边。


记者了解到,由于小区业主们并不认可开发商出售电动车位的做法。12月5日晚,一些业主找到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和销售中心,要求拿出地下停车位的预售手续证明。当时,物业服务公司和销售中心都拿不出预售手续证明

2

实地走访

电动车位也要买,业主对此有意见


12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金福名城小区看到,告示牌上附有销售热线,跟物业·招商部的电话一致。业主称车位款也是物业·招商部人员负责收取的。


记者在该小区C组团的地下室看到,这里已设置有很多车位,有小车车位、电动车位等。有业主骑电动车进入地下室,小区保安都会主动打开电动升降杆。有业主对记者说:“前两天都不允许业主骑电动车进入地下室,今天上午9时30分又放行了,可能是物业听说记者要来采访了!”


对于地下室的电动车位,业主们均表示不想花钱买。业主表示,只听说其他小区开发商都划有一块地方专供业主停放电动车,收取一定的充电费和保管费,从未听说哪个小区开发商向业主出售电动车位。

✎伤不起!

一个电动车位最低要价7000元,而购买一辆新电动车也就3000元左右。购买一个电动车位,比买两辆电动车花费还多,真是“伤不起”。


采访中,有业主将记者带到地下室的几个角落里,指着地上画好的电动车位说:

 

这些电动车位处在角落里,监控摄像头都拍不到,属于监控死角,如果被盗,谁来负责?

还有业主指出,整个小区共有上千辆电动车,而地下室只配备100多个充电位,充电也是个难题。


记者随后来到金福名城小区物业·招商部和销售中心,有关人员均称负责人不在,也不肯提供负责人联系电话。

3

部门回应

开发商有产权,但未办预售手续


针对此事,12月7日下午,南宁市武鸣区住建局答复记者称,金福名城小区由广西金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8年开发建设,该小区的前期物业由广西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驻管理。


经查档,金福名城C组团地下室于2014年6月30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照已审批的施工图,C组团地下室机动车停车位为470个。该工程于2016年7月进行竣工规划验收,2016年11月24日办理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单》。


12月5日晚,因出售地下停车位,金福名城小区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人员守在地下停车场出入口道闸,禁止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进出地下停车场,由此引发小区住户在停车场及其出入口道闸附近讨说法。


12月5日晚,当地住建、公安等部门介入调查。当晚11时,武鸣区住建局潘光妹副局长主持召开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代表等参加的协调会,达成多项一致意见。

武鸣区住建局表示

关于地下停车位的公摊及产权归属问题,业主购买的房屋公摊面积并没有公摊到地下停车位,小区地下停车位是开发单位产权,属于非人防工程,可以由开发商出售或者出租,出售的停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开发商应该加快办理地下停车位预售手续。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督促开发企业按规定尽快办理出售地下停车位的相关手续。


日报哥了解到,

武鸣区金福名城小区出售电动车位并非南宁首例,

2015年,南宁鑫利华家园小区

以每个1万元的价格出售电动车位,

然而,

南宁市住房部门表示,

未批准该小区非机动车位预售,

单个车位也办不了产权证!


开发商发出的通知。


当时,

不少业主对电动车位售卖一事颇有看法,

并提出异议。

 其他小区的业主对于非机动车位也加入售卖行列感到惊讶,

不少市民担心如果此风一长,

其他小区可能也会效仿。



南宁鑫利华家园小区车位备案一事,南宁市住房局市场科相关负责人证实,开发商确实已经备案,但从备案情况来看,其非机动车位是成片规划的,并没有进行分割,而且部门为该小区办理过三次预售证书,都不涉及地下车位部分。“因为它的产权面积权属无法进一步分割,肯定办不了证。”该负责人称,他们目前还没有接到相关市民就非机动车位权属问题的咨询,“南宁市非机动车的停放,还是免费或者收费停放的方式”。


那开发商的做法是否违法呢?南宁市房产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说,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开发商的行为已涉嫌违规。如果其公开认购的非机动车位属于专有产权,即开发商的产权,他们自行分割,就违反了规划方面的法规;如果其公开出售的机动车位属于公共部分,还涉及侵权。因此,他们还要进一步了解,才能根据具体情况分辨开发商涉嫌违规的程度。


买辆电动车3000元,

还要花个7000元到10000元的电动车买个停车位,

这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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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南国早报

编辑|何明华

责编|唐莉莉

 值班主任|晏彦

广西日报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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