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今日起区直医保家人可共享!
好消息!
12月8日起,
区直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可以给家人用了!
专业地说就是:扩大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实行家庭互济共享。
具体地说,是酱紫滴
在自治区社保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社会保障卡里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
●自治区本级参保职工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产生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自治区本级参保职工(以下称“授权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以下称“使用人”)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产生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自治区本级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其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批准文号为卫消字或卫杀准字的消毒用品,以及批准文号为国药健字的保健食品。
简单点说就是:你的老公或老婆、儿子和女儿、爸爸妈妈、岳父岳母或公公婆婆都可以使用你社保卡里的钱哟。
当然,你不要搞事情
不要乱认这个爹那个妈什么的
就没有那么多麻烦事啦!
接下来开始说正事
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共济使用问题
你关心的都在这里了
问
个账共济可以授权哪些人使用?
答
自治区本级参保职工( 授权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使用人)在自治区本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产生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问
个账共济如何绑定和变更使用人?
答
1.通过“广西人社服务公众微信号”办理。关注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更多-电子社保卡-添加社保卡-身份验证(输入微信支付密码)-验证社保卡(输入社保卡号)”绑定社保卡成功后,点击“业务办理” “医保个账共济授权”进行授权绑定及变更操作。
2.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授权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gx.si.gov.cn:8005/gxsi/
在首页“网上服务平台”点击“个人社保查询”,登录后选择“社保卡业务”,点击“医保个账共济授权”进行授权绑定及变更操作。
3.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自助服务一体机”办理。授权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自治区社保局(民族大道60号)一楼服务大厅自助一体机进行授权绑定及变更操作。
建议使用手机或电脑绑定,无需到现场。
问
个账共济使用人如何办理医疗费的结算?
答
使用人在使用授权人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时,须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授权人的社会保障卡,按规定程序结算费用。
问
个账共济可以在自治区本级定点以外使用吗?
答
个人账户共济使用目前只限于自治区本级基本保险定点医院使用。如本人在自治区本级参保,父母在桂林参保,父母在桂林市人民医院的医疗费用不能使用个账共济。
问
授权人与使用人参保地不同可以进行个账共济吗?
答
个人账户共济使用目前只限于自治区本级基本保险定点医院使用。如本人在自治区本级参保,父母在柳州参保,父母在自治区人民医院的医疗费用可以使用个账共济。
问
个账共济的注意事项
答
1.授权人所提供绑定使用人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我局将对频繁进行授权变更的信息进行监控,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涉嫌社会保险基金欺诈骗取行为的,将中止相关授权,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参保职工应加强对社会保会保障卡的保管。因社会保障卡密码泄漏导致的个人账户余额损失,由参保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当代生活报记者 李艺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编辑|何明华
责编|唐莉莉
值班主任|晏彦
广西日报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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