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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通报!广西又有一批党员干部被查处,这些红线别碰!

2017-12-29 广西日报

12月29日,自治区纪委通报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此外,连日来,广西多地通报了一批违纪干部名单。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虚列支出、违规报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这些踩红线的党员干部都被查处了!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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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日前,为持续释放坚决纠正“四风”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强烈信号,自治区纪委对全区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分别是:


1、柳州市柳江区政协副主席覃祖猛履职不力问题。覃祖猛在担任柳江县副县长、分管林业工作期间,未发现和有效制止有关企业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造成16起矿区、工业区等非法占用林地136.38公顷的严重后果。覃祖猛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8月,覃祖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崇左市宁明县桐棉镇副镇长农桂军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8月,桐棉镇恭敬村村民委员会进行选举前日,在镇政府清点选区选票时,作为恭敬村挂点领导的农桂军没有到位,包村工作人员以测量厚度比对的方式清点选票,造成数量差错。选举当日,工作人员未严格按照选民人数发放选票,而是将选票给选民进行传递,导致发放数比选民数多19张。作为监督选举领导,农桂军发现此问题后,未将情况及时报告,而是参与撕毁多余选票,并当场宣布计票结果,造成严重影响。2017年9月,农桂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防城港市东兴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局长郑德戈等2人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5月至8月期间,东兴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在实施东兴镇松柏山边水库移民新村工程项目过程中,郑德戈作为该工程项目业主负责人,不正确履行职责,监督管理不到位,把关不严;东兴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工程技术人员郑芳琴作为业主工地代表,对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不到位,致该项目在施工、验收过程存在混凝土抗压强度和厚度达不到合同约定和设计标准要求,验收结算面积多于实际勘测面积292.18㎡,导致虚增工程建设资金14.29万元等问题。2017年3月、4月,郑德戈、郑芳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案例,有的是监督管理不到位、该管不管,有的是审核把关浮在表面,应严未严,这些都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表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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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上思县建筑设计室主任黄松谟变相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4月,黄松谟在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亦无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际考察内容的情况下,以组织设计人员外出学习考察为名,带领县建筑设计室职工4人随团到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参观旅游,用公款支付了旅游费用24500元。2017年12月,黄松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款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2、东兴市军粮供应站副站长吴志强虚列支出、虚增费用问题


2013年5月,东兴市军粮供应站副站长吴志强根据东兴市粮食局领导要求,安排财会人员以慰问干部职工名义,虚列支出、虚增费用11086元帮助东兴市粮食局报销费用,对本单位虚列开支、虚增费用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12月,吴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港口区企沙镇财政所所长郑友明违规报账、公车私用等问题


2014年9月,企沙镇财政所出纳闭某为企沙镇财政所所长郑友明等5人垫付苏某进嫁女婚宴礼金每人300元共计1500元,过后用餐票冲抵报账并告知郑友明,郑友明签字同意在单位报销开支,违反财经纪律。2016年8月至2016年12月,郑友明抽调到港口区棚户区工作督导协调组工作,期间多次利用公车在非工作时间搭乘其孩子,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2017年12月,郑友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防城区平龙山水源林保护站站长谢旭东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至2016年,谢旭东以节假日值班、春节生活补助等名义,用上级拨付给该站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分6次给10名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共61000元人民币,谢旭东从中领取11350元。2017年12月,谢旭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成防城区平龙山水源林保护站追回被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上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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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防城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昀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2013年,防城区水利局委托广西水利科学研究院(简称“水科院”)开展防城区山洪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水科院鉴于防城区水利局协助做了大量工作,将20万元以“协作费”名义支付给防城区水利局。防城区水利局采取收入不入账将这笔费用公款私存并账外使用。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以接待餐费和春节慰问部队、挂钩村委会等各种名义用这笔费用支出共计56366元,结余143634元。2017年11月,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防城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防城区水利局退出的违纪款人民币143634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东兴市马路镇北联村党支部原书记、村主任何彬源履职不力问题


2014年7月,马路镇北联村委会向马路镇政府申请4400元“威马逊”台风灾后环境整治资金,2014年9月马路镇政府拨付给北联村委会救灾经费5500元。2014年7月至11月,北联村委会共支出台风救灾资金2300元,尚有3200元救灾资金闲置,没有发挥救灾资金作用。2017年 11月,作为北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彬源不正确履行职责,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港口区光坡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苏民荣履职不力、截留挪用专业合作社资金和利用职务谋取私利等问题


2009年9月至2017年8月,苏民荣任港口区光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期间,没有严格履行职责,导致发放农用物资工作管理混乱,出现工作人员虚列发放人员名单、修改数量、多列支出等弄虚作假现象。2013年4月,苏民荣截留挪用8000元用于其个人购买土特产开支。2014年至2015年,苏民荣利用职务便利,将国家专项补助物资(价值人民币5.8万元)直接发放给其本人参股经营的防城港市港口区荣港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使用,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2017年 11月,苏民荣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上思县华兰镇华兰村总支部原委员、村主任王国守利用职务便利索要好处费问题


2012年至2015年期间,王国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为贫困农户办理危房改造补助、孩子入户等工作中,向邓某某、黄某某、方某某、卢某某等4名农户索要好处费共12600元。虽然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王国守主动退还群众11500元,退回上思县监察局廉政账户1100元,但因其违纪存在主观故意,且涉及扶贫资金,涉案金额较大,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2017年10月,王国守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退还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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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来宾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尚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车私用和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市司法局在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来宾市考区考务工作中,自定考务费发放标准,以高于聘请监考老师补助标准的2至4倍不等给本局干部发放考务补助费共101187.2元;虚开办公用品、车辆维修费等发票在本单位账户和市公证处账户冲销违规接待、购买土特产和购物卡等费用支出共418918元。梁尚荣作为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对上述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此外,梁尚荣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期间,多次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办理私事,并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给该车及其他车辆加油共计6605.99元,将个人接待产生的费用共3228元拿到单位报销。2017年11月,梁尚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合山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黄敬豪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接受私人宴请问题。2013年至2015年,黄敬豪在担任兴宾区良江镇党委书记期间,违规同意给干部职工发放津贴补贴共598602元,其本人领取20333元;违规同意以680元/套的价格超标准购买运动服装10套共6800元。2017年3月8日,黄敬豪在上班时间擅自离岗到忻城县遂意乡神秘湖景区接受私人宴请并参与烧烤、游园等娱乐活动,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6月,黄敬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来宾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内审科科长曾诚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9月23日至25日,曾诚受单位指派,参加国家会计学院在成都市举办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与评价”培训班,培训结束后,曾诚在未向单位领导请示报告的情况下,于9月26日至30日先后到九寨沟、重庆市游玩,并在单位报销私自游玩的部分费用共950元。在2017年来宾市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行动和“回头看”工作期间,曾诚对此违纪问题未进行自查自纠。2017年11月,曾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广西科技师范学院体健系党总支部原书记兰华勋、主任梁干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该学院体健系共领取“专本衔接”提成款1920381元,支出1908463.2元,其中给全系教职工违规发放劳务费688100元,给“专本衔接”领导小组成员违规发放电话费和劳务费82700元,借公务接待之机违规公款支付KTV会所娱乐消费4590元。兰华勋、梁干强作为时任体健系主要领导,对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此外,兰华勋、梁干强还存在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行为。2017年4月,兰华勋、梁干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来宾市分校会计覃莉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和公款旅游等问题。2009年至2015年,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来宾市分校将与高校合作办学的奖金245905元存入覃莉个人账户,其中用于学校职工活动、办公设备购置和发放福利共220006元。2016年6月21日至26日,覃莉到青岛参加“国际教育信息化”会议,没有到会议指定的酒店住宿,而是擅自选择到4A风景区青岛海昌极地海洋世界内的酒店住宿并回单位报账。此外,覃莉作为财务人员把关不严,工作失职,导致课题科研经费被套取9235元。2017年12月,覃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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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蒙山县西河镇水利站站长何劲侠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期间,何劲侠多次使用其保管的单位公务油卡为其私人小汽车加油,共计1241.71元。2017年11月,何劲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款1241.71元已退缴国库。


2、万秀区龙湖镇财政所科员樊广华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7月间,樊广华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驾驶公务用车办理私事。2017年10月,樊广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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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灵山县佛子镇村镇规划建设所违规公款开支餐饮费、私人电话费、土特产和运动服费用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佛子镇村镇规划建设所违规公款开支餐饮费、私人电话费、土特产和运动服费用等共计60624.86元。其中,违规公款开支餐饮费29970元;违规公款开支该所3名干部职工移动电话费2711.86元;违规公款开支购买土特产、运动服费用27943元。2017年5月,该所原副所长邓朋恩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出纳刘万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该所退出的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2、浦北县氮肥厂厂长刘波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费用问题。2016年5月,刘波以方便联系工作为由,用公款999元报销亲属为其购买的一部手机款项,此外刘波还存在工作失责问题。2017年9月,刘波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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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李传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长期占用下属企业的车辆,违规报销车辆使用费用的问题。2012至2015年,李传欢明知借用下属企业的车辆使用不符合规定,仍接受并使用,并在市国资委报销车辆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共3378元,在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市港盛投资有限公司报销车辆保险费共15396.65元。2017年11月,李传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清退。


2、市国资委监事会工作科科长黎业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长期占用下属企业的车辆,违规报销车辆使用费用、违规报销应当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的问题。2012至2015年,黎业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长期占用下属企业的车辆,并违规在市港盛投资有限公司报销了17020.96元的车辆使用费用,在市拍卖行报销了4821.35元的车辆使用费用,在贵建公司报销了应当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共计42721元。2017年11月,黎业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清退。


3、桂平市房产管理所职工陈嗣秋私车公养问题。陈嗣秋在任桂平市房产管理所办公室工作人员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负责用车加油工作之便,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间先后6次使用单位加油卡给自己和朋友的私家车加油,总计金额为1311.22元。2017年11月,陈嗣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来源|综合广西纪检监察网、广西新闻网、钦州廉政网、防城港市纪检监察网、来宾纪检监察网、梧州纪检监察网、贵港市纪检监察网

编辑|何明华

责编|郑柳芩

 值班主任|黄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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