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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我建言 |关于广西教育, 代表、委员有话要说!

2018-03-07 广西日报


区捷委员:在离婚登记中加强儿童权益保护



现行婚姻法规定,只要离婚父母对子女抚养达成协议,即可进行离婚登记。然而在登记离婚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很少考虑子女意见。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广西区委副主委区捷建议,加强离婚程序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和降低婚姻风险对离婚家庭中未成年人的伤害。


“父母离婚往往会对孩子造成心理伤害。”区捷建议,在婚姻法中增设“不适用登记离婚”规定,有未满12周岁子女的,不能采用行政程序的协议离婚,必须通过法院离婚。她分析,未成年人心智发育还不成熟,仅凭简易的双方登记手续,容易对其权益造成侵害,因此需要公权力的介入。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可通过调解、调查等活动,全面、详细地了解整个案件,在维护未成年人最大权益的原则指导下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离婚纠纷往往含有感情、家庭等多种复杂因素,调解在解决婚姻纠纷中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在区捷看来,离婚登记中还应明文增设调解服务程序,并设定必要的调解时间下限,让当事人充分冷静下来,给予婚姻回旋的余地。


吴洁秋代表:抓紧研究出台学前教育法



因缺乏专门法律支撑和保障,入托难、入园难仍是各地面临的共性问题。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河池市宜州区幼儿园园长吴洁秋建议:抓紧研究出台学前教育法,保障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吴洁秋代表介绍,我国教育法规定的四个独立学制阶段中,只有学前教育还缺乏独立的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学前教育发展滞后,还没有真正建立起长期稳定有效的体制和机制,全社会包括一些政府部门还没有正确认识学前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学前教育的管理和投入还不能得到法律的保证,权利维护、投入不足、资源缺乏、师资流失、质量不高等问题成为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随着“二孩政策”的实施,这些问题随时可能加剧。她希望国家抓紧研究出台学前教育法,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均衡教育资源配置,加大对办园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韦振益代表:公平有质量的教育核心在教师



与发达地区相比,广西的教育质量相对落后。要迎头赶上,必须牵住“牛鼻子”。全国人大代表、柳州高级中学党总支书记韦振益认为,提高教育质量,关键在教师。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教育投入继续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韦振益代表说,“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


韦振益认为,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核心在教师。即使在教学条件相对较差的学校,只要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也会好。因此,他建议:一方面要切实提高教师的待遇。如果待遇没有吸引力,就留不住优秀教师,更别说吸引优秀的新老师。另一方面,要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道德素养建设,包括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方面的教育。当前教师重业务的比较多,思想引领工作还不是很到位。教学只是技术层面,对孩子来说,影响更深更大的,是教师的思想引领、言传身教、身体力行。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塑造和培养健全的人格,促进人的全面和谐发展。


覃鸿代表:通过地方立法预防和惩戒校园欺凌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出现暴力化、低龄化、成人化趋向,尤其是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件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副校长覃鸿建议通过地方立法来进一步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覃鸿说,目前针对未成年人欺凌和暴力行为,多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很少采取法律手段进行惩处,更少有专门的矫治机构对其进行矫正教育,缺乏相应的惩戒手段,难以对未成年人欺凌、暴力行为形成警示或震慑作用。她建议,应在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基础上,尽快出台惩治未成年人欺凌和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地方法律法规,加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法律干预,制定出从接受关于欺凌和暴力行为的报告到问题界定、调查、制定方案、介入干预、效果评估、结案等一整套规范的工作程序。同时,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社区工作者、教师和家长等在发现欺凌暴力现象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此外,学校也要改进法治教育的方式方法,落实落细法治教育工作,切实提升中小学生守法用法法律意识和能力。


来源|2018全国两会广西云融媒体报道组

编辑|何明华

责编|唐莉莉

 值班主任|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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