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值得!广西一男子路边爬树摘芒果坠亡
在很多人的记忆中
小时候在家喜欢爬树摘果
现在又到了瓜果飘香的季节
广西许多城市街头的果树上
挂满了沉甸甸的果实
但提醒不要轻易爬树采摘
有可能会搭上性命
昨日(6月12日)梧州市岑溪街头
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令人痛心的事
事发现场
男子摘路边芒果坠亡
6月12日下午,岑溪市一男子爬上路树欲摘芒果,因树枝折断而摔下,致头部受伤,不幸当场身亡。
辖区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进行处置,拉开警戒线,防止围观人群破坏案发现场。死者被三张纸皮覆盖着,附近还有一根大拇趾大小的干树枝。
据悉,死者姓杨,来自岑溪市梨木镇双元村,目前跟随儿子住在岑溪市北环新村。据在现场处置的死者侄儿告诉记者,其叔叔杨某当天一直在北环新村附近一小区打麻将。12日下午2时许,杨某表示“肚子有点饿”,要到街边摘芒果吃,说完就起身回家拿来长杆套袋摘芒果。
据目击事发经过的摩的司机林先生介绍,当时他正在一旁等客,看到当事人爬上事发地点处一株直径约为50厘米的芒果树上。爬到离地约4米高时,他脚下的树枝突然发出“咔”的断裂声,伴随着一声闷响,站在树枝上的人就摔了下来,“当时他是脸朝地摔了下来,头部刚好撞到路边的石阶处”。
随后医护人员紧急赶到现场。经诊断,坠落者已经没有生命迹象。
目前,后续工作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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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情况来看,死者具有完全民事能力,他爬树摘芒果时不慎摔下导致死亡,按理全部责任应该由自己承担。假若能证明相关管理部门存在管理不善或其他过失等问题,具体责任划分问题则该由法院来判定。
南宁市东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德明
路边的水果看着的确好吃又诱人,但是摘果的风险也不小,由此引发的不幸案例并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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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链接
10岁男孩摘果摔伤
2010年6月,柳州市柳南片区一10岁小学生在爬树摘果时,不慎从3米多高处摔下,鼻子、耳朵以及后脑勺都在流血,所幸被及时送医院抢救才脱离了危险。
2
妇女街头摘芒果身亡
2012年,在广州越秀区东风路附近金羊花园旁的河涌边,一名四五十岁的妇女爬上近8米高的芒果树摘芒果,不幸树枝折断摔下身亡。
3
东兴男子摘木菠萝坠亡
2014年8月,记者从东兴警方证实,一男子在摘木菠萝时失去重心,不幸从树上坠下身亡。
4
六旬老汉摘杨梅身亡
2017年5月19日,近60岁的吴某在广州市花都区某山村景区情人堤河道旁的杨梅树上采摘杨梅时,由于树枝枯烂断裂,导致吴某从树上跌落,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路边野果虽然多
但能不摘尽量不摘
据园林绿化养护部门人员介绍
路边的扁桃和芒果多为核大肉少的品种,可食部分少,道路旁的观赏性果树主要是考虑城市景观效果,并未考虑其食用性,而且路边污染也比较严重,绿化中心平时又会喷施农药防病虫害,所以不建议食用。
▲市民在路边捡树上掉下来的果
▲市民用棒打、爬树等暴力方式采摘扁桃
另外,根据《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
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化及绿化设施的行为:借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攀折、刻划树木,擅自采摘花果,践踏地被植物、剥损树皮、破坏植物根系。
对违反《条例》规定,如在公园、小区、庭院等损伤树木花草的,视树木珍贵程度及损伤情况,每株或每平方米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各位吃货
路边的果虽好
但是还是不要爬树去摘
吃果是享受
不要“铤而走险”
用生命去摘果真的不值
你对路边摘果有啥看法或者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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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南国早报、网络等
编辑|黄静
责编|唐莉莉
值班主任|晏彦
广西日报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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