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公款571万元!广西这个出版社的原董事长被判......
8月21日
灌阳县人民法院对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
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何林夏
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
公开宣判
灌阳法院院长刘红星宣读判决书
对被告人何林夏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十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
对何林夏退出的赃款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被告人何林夏在法庭上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何林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其担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社长、董事长职务期间: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共计57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何林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80万元贿赂,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何林夏任社长期间,师大出版社继续沿用账外小金库的使用和管理模式,造成823.787345万元国有资产流失,其行为已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且数额巨大,被告人何林夏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何林夏犯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何林夏的行为构成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罪,应依法数罪并罚。
鉴于何林夏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贪污犯罪的主要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何林夏如实供述受贿罪行,主动退出大部分贪污赃款及全部受贿赃款,预交了罚金,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此外,中央纪委公开曝光7起
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典型案例
其中,广西一名官员被处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扶贫办原主任欧科彪监管不严导致扶贫资金被骗取等问题。
2015年至2016年,欧科彪在担任福绵区扶贫办主任期间,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核把关中严重不负责任,流于形式,在没有组织核实、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出具审批意见,致使6.18万元扶贫资金被骗取,另有10万元资金拨付不符合规定。
2018年5月,欧科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资金已被追缴。
其他6起案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委原常委、西吉县委原书记马志宏等人失职失责问题。
云南省个旧市扶贫办原副主任吴劲兵在贫困户识别工作中敷衍应付问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市扶贫办履责不力、扶贫工作不精准等问题。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长洛乡林业站原站长杨明军落实贫困户油茶产业奖补政策慵懒推诿问题。
安徽省临泉县迎仙镇郑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郑会德等人在开展贫困人口排查和动态调整工作中不作为问题。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落别布依族彝族乡板照村党支部书记伍廷意在扶贫信息采集工作中敷衍应付问题。
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灌阳县人民法院
编辑 |覃燕燕 实习生 黄杨婷
责编 | 唐莉莉
值班主任 | 黄俪
广西日报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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