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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纵火保姆”莫焕晶被执行死刑!

广西日报 2018-10-03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9月21日上午,罪犯莫焕晶被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17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发生纵火案,造成4人死亡,纵火者为该户保姆莫焕晶。2018年2月1日,杭州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案。2月9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杭州保姆纵火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一审被判死刑。6月4日15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莫焕晶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来源 |央视新闻

编辑 |覃燕燕

责编 | 卫耀华

值班主任 | 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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