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校外培训最晚不超过晚八点半,家长们怎么看?
最近,如果你听到隔壁大人的吼叫声时
请不要在意
因为他们的孩子临近期末
家长正在,辅!导!功!课!
你以为把孩子送去校外辅导就有好日子过了吗?
也并没有!
校外培训良莠不齐,一不小心就会被“坑”了……
据悉,此前广西已排查了6000多家培训机构,发现问题的共4000多家,目前均已整改完毕。
为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近日,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我区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进行规范。
《办法》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设置了9项标准,必须达到标准才能申请办学、办证。包括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从事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校外培训机构实际使用的办学场地建筑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等。
此前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并进行法人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变更或注销登记。
规范办学行为是整治的重点,教育部门将严查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等乱象。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虚假宣传,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在发布后15天内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培训的,其招生对象、培训内容、班次进度、上课时间等应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培训内容不得超纲,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不得组织举办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培训时间不得与学生所在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不得布置作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对于这一新规,家长们众说纷纭,有的家长认为这一新规不合理——
也有的家长,希望新规尽快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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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卫耀华
值班主任 | 黄俪
广西日报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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