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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印发通知,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园!已挪用的园也要收回!

广西日报 2019-11-11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摸底排查和清理整治工作。据了解,治理将聚焦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的突出问题,解决规划建设移交不到位及不普惠等问题。



据了解,目前,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普遍存在没有规划、规划不落实、应建未建、应交未交、挪作他用等突出问题。2017年全国学前教育调研结果显示,一些地方城镇小区有的没有配建幼儿园,有的虽然建了但没有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这些小区配套学前教育资源的严重流失,是造成城镇“入公办园难”“入普惠性民办园难”“就近入园难”的重要原因。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本次治理:

一是要解决规划不到位和建设不到位问题。


对没有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求各地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


二是要解决移交不到位问题。


对小区配套幼儿园没有移交给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各地限期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


三是要解决使用不到位问题。


对已移交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要求各地必须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通知要求,各地以区县为单位于2019年4月底前完成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的全面摸底排查工作。根据摸排出的问题,要对每一所配套园制定专门的整改方案,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实效。


2019年6月底前,完成已建成未移交的配套幼儿园的移交手续。


2019年9月底前,对于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完成相应工作。


2019年12月底前,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配套幼儿园,完成相关建设规划。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配建项目竣工验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副司长邢海峰介绍,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考虑将城镇幼儿园建设的数量是否充足、布局是否均衡、工程是否安全,纳入城市建设管理和人居环境质量评价体系中,在此基础上,指导完善幼儿园配套问题,系统补足城镇幼儿园配套短板,推动城市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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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国微生活综合广西人才网、人民日报、中国广西人才市场

编辑丨梁笑天

责编丨卫耀华

值班主任丨晏彦

广西日报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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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宁新闻网综合新华社、石家庄教育发布、微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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