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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注意!发现这7人马上报警,最高可获20万元!

广西日报 2019-11-15


3月22日上午,自治区公安厅召开广西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报:去年,全区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2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10个,一般涉恶类犯罪团伙2024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069起,缴获各类枪支115支,抓获犯罪嫌疑人1.7万余人,扣押、冻结涉案资产20余亿元,查处涉黑涉恶公职人员62人。今年,全区公安机关将重点打击11类黑恶势力。

今年将重点打击11类黑恶势力

据了解,今年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将重点打击以下11类黑恶势力: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发现这7人马上报警

去年以来,南宁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打掉武鸣籍邓建福、覃品贵等涉黑犯罪团伙,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但仍有多名涉案人员在逃。


警方表示,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从严惩处。对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或协助缉捕在逃人员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给予1万元至20万元现金奖励。


联系人:


唐警官(17877161581)

蓝警官(13471140348)

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0771-5813501)


7名涉案在逃人员信息



李伟旗,绰号:“阿伟”

居民身份证号码:

450122198410074058

户籍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西厢村丰头岭屯7号



覃福权,绰号:阿房或特鬼

居民身份证号码:

450122198705164018,

户籍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和平村坦平屯29号;

暂住地:广西武鸣县城厢镇新华路3号




邓区,绰号:“欧灭”

居民身份证号码:

450122199306304057

户籍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永共村下元屯75号(汉)




黄建显,绰号:“阿显”、“阿权”

居民身份证号码:

450122198608074037

户籍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西厢村塘北地屯40号(汉)




覃福王,绰号:“阿旺”

居民身份证号码:

450122198304184018

户籍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和平村坦平屯98号




李克球

居民身份证号码:

450122199204204055

户籍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富良村定旺屯21号


陶娟芳

居民身份证号码:

450122197510276023

户籍地址:南宁市武鸣区罗波镇尚黄村下村屯53号



可用代码匿名举报


3月22日,南宁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消息:南宁警方已出台关于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对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最高奖励达30万元。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渠道进行举报,包括使用6位数以上的数字作为本人代码进行匿名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按规定对举报人或者其近亲属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据了解,只要群众举报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线索的和举报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等十类线索均可获奖励。


警方表示,对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根据不同线索类型、案件性质和发挥作用大小,给予1万至30万元的奖励。


同时,南宁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举报事项应有明确的指向性和较为详细的事实依据。举报事项必须是举报人本人或者其关系人亲身经历,严禁将道听途说事项或者在媒体上摘抄其他人经历进行举报,严禁伪造、捏造犯罪事实,严禁诬告、陷害被举报人。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面见、信函、电话、网络通信等方式举报。


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


匿名举报时,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数字作为本人代码,办案单位以代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


◆举报渠道一:向南宁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


举报电话:0771-110或0771-5813474

举报邮箱:nnsxz9@163.com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6号,南宁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办公室(收),邮政编码:530022


◆举报渠道二:向南宁市扫黑办举报


举报电话:0771-2815092

举报邮箱:nnsshb@163.com

举报微信:nnsshce-jb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南宁市嘉宾路2号(市委市政府七号门)1502室,南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办公室(收),邮编:530028


源 | 南国早报

编辑 | 张安然

责编 | 卫耀华

内容总监 | 玉颖

广西日报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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