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省不少钱!广西区直公积金中心可以免自筹“商转公”!
从即日起,
广西区直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可以申请“商转公”贷了!
现在优化商转公业务流程
无须自筹资金的情况下
便可实现商转公无缝对接
6月24日,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开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免自筹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管理中心开展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免自筹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免自筹贷款”),目的旨在为减轻借款人还贷压力,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
商转公免自筹业务合适哪一类群众?
办理过程中有哪些要注意的细节?
办理时间需要多久?
区直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和解答:
商贷转为公积金贷
商贷结清后解除原抵押
具体该如何操作呢?通知指出,符合商转公免自筹贷款条件,且商业银行同意办理不动产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的商业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贷”)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商转公免自筹贷款,可免自筹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资金。
在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后,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资金转入商贷个人贷款账户用于全部结清或偿还部分商贷本金,将商贷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贷结清后解除原抵押。
“买房商业贷款利率高,对于资金并不充裕的家庭来说,还款压力比较大,但是公积金利率却很低,且还款压力会小些,我一直期待南宁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姚女士是区直单位职工,2013年使用商业贷款在南宁市五象新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截至目前,姚女士还剩余61万元本金尚未偿还。如果办理商转公免自筹业务,姚女士每个月将少还800元贷款。
假如,姚女士想使用新政将“商转公”贷,她必须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自行筹集61万元,将商业银行的贷款结清,办理解押后,公积金中心才向其发放贷款;商转公免自筹政策实施后,姚女士只用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由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办理顺位抵押,中心发放的贷款金额直接用于偿还借款人商贷剩余本金,就可以免去她自筹资金的烦恼了。
特别提醒
目前开展商转公贷款免自筹业务的受托金融机构为农业银行,可受理纯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贷差额部分需自行结清。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还正在对接中。在本市农业银行办理了商贷的购房者,可以提出免自筹申请了。中心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自行结清的业务仍正常受理,其他受托金融机构暂未开展商转公免自筹业务的,借款人可选择自行结清方式办理。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新政“认房认贷” 商贷利率上浮购房者最适合办理
那么,哪些人群适合申请办理呢?申请贷款需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呢?根据通知要求,申请贷款时在中心须正常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当前缴存状态为正常且单位至少缴存至贷款申请日之前3个月内。
所购房屋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自住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并同意抵押。借款人必须为原商业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且该套住房的商贷尚未结清;原商贷银行须为中心受托合作金融机构,须与商贷抵押人保持一致,不能减少抵押人。借款人用于申请商转公免自筹的住房只办理过原商贷发放银行的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无其他抵押权人,且现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抵押登记记录只有1条。
最后,职工个人及家庭不得以拥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申请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原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拆迁回建住房除外)。借款人家庭(以夫妻为单位)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指申请人及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拥有的住房套数。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方能申请办理。
首先,商转公会参照公积金贷款政策,认房认贷。如果是首套房家庭,近期有改善居住环境的需购房的,就不用申请商转公,否则,占用了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另外符合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也须先结清公积金贷款才能再次申请。第二种情况是建议商贷利率上浮的购房者,适合办理该业务。
2010年左右购房的职工,正好赶上了银行商业贷款打折活动,最低的甚至是商贷基准利率打7折,这与公积金贷款利率已经基本接近,因此,这类职工不用再劳心费力办理。第三种情况是商贷还款压力比较大的,适合办理该业务。还有一个令职工惊喜的消息,目前,免自筹商转公审批的办结时限是5个工作日,效率大大提高。
贷款额度也有规定 首套最高额度不超原房屋总价80%
贷款额度也是不少职工关心的问题。根据通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原房屋成交价的80%或完税凭证购房价值的80%,和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的最低值,且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原房屋成交价的60%或完税凭证购房价值的60%,和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的最低值,且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
借款人每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如无其他未结清贷款和担保债务可放宽至60%,但家庭收入扣除月供后剩余的40%不能低于本地当年基本生活费标准。
在贷款年限方面,也有规定。购房合同签订至今年限+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的退休年龄延长5年减现有年龄,同时男性不能超过65岁,女性不能超过60岁。购买一手商品房的以原商品房购房合同日期认定房龄,购买二手房的以房龄原始查档证明认定房龄。
申请贷款程序
申请人提交申请
公积金中心审批(5个工作日内)
申请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手续
受托银行办理房屋顺位抵押
借款人按照银行通知偿还商贷剩余本息
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
去哪里办理
(一)办公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咨询电话:0771-12329转1。
(四)中心网址:http://gjjqzfzx.gxzf.gov.cn。
银行咨询电话农行南宁市古城支行:0771-5854502
来源丨南宁晚报
编辑丨梁笑天
值班主任丨晏彦
广西日报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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