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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涨了!

广西日报 2020-11-16


7月17日,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消息,2020年我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基础上,总体调涨5%。其中,定额调整项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6元



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此次调整基础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2019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20年1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也在其中。


基本养老金具体调整办法和标准

由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调整

三部分组成,分别为

↓↓↓


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6元。



挂钩调整

分与缴费年限挂钩、与基本养老金挂钩两种。


其中,与缴费年限挂钩,就是按退休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但不含折算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9元;与基本养老金挂钩,就是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



适当倾斜调整

一是对截至2019年12月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超过70周岁的每增长1周岁(不满1周岁的按1周岁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退休人员年龄认定以本人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二是对2019年12月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人员,如果按上述第(一)、(二)、(三)点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743元的,则按月基本养老金2743元计发。


自治区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影响,财政收入大幅减少。在比较困难的情况下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且调整幅度与去年调整幅度保持一致,实属不易。


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退休人员的真切关怀。


根据安排,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并在2020年7月底前发放到位,不得拖欠。




来源丨南国早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编辑丨朱映伊

责编丨陈佳嘉

内容总监丨玉颖

广西日报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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