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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迎利好!南宁鼓励老旧小区增设充电桩和专属停车位

广西日报 2020-11-16


8月6日,南宁市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通报称,目前,南宁市已建成充电桩5060个,充电插座5235个;下一步,将加快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和城市专用停车场、商圈、加油站等区域的充电设施建设,在主城区合理规划建设快慢充互补的公共充电站。


▲南宁埌东公交站的充电桩。南宁市发展改革委供图



南宁市有新能源汽车17674辆


截至2020年7月31日(包含2019年10月攻坚行动开始之前),南宁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17674辆(其中,油电混合动力汽车1993辆,气电混合动力汽车133辆,纯电动汽车15548辆);已建成电动汽车充电站(点)782个;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3652个;充电桩5060个(其中直流桩1573个,交流桩3487个);充电插座5235个;示范单位92个。

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南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分别为新能源汽车14600辆,充电桩4000个,充电插座7600个,专用停车位7600个,示范单位60个。

对标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南宁开展“全民找车位活动”,在不影响道路原有功能,满足行车荷载的情况下,深度挖掘城市富余空间资源。


根据《南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方案》,南宁将实施执法便民行动,主要包括——


改进规划执法。科学调整规划,在不砍伐现有林木的前提下,允许居民小区改造绿化用地、闲置用地、城市道路用于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


改进城市综合执法。在不影响人行道属性和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允许利用城市道路人行道改造划定专用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禁止非新能源汽车占用。


改进交通执法。允许新能源货车通行市区货车禁行路段;除快速公交专用道外,允许新能源载客汽车使用常规公交专用道,不受单双号限行限制;路内新能源汽车专用车位全部免费停车,禁止非新能源汽车占用。


改进消防执法。利用合理空间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设施,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准予建设。


加强价格执法。进一步督促供电企业落实新能源汽车充电优惠电价政策,降低新能源汽车用车成本。



鼓励老旧小区增设充电桩


今年,南宁市计划改造240个老旧小区。根据《南宁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老旧小区改造的内容已包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项目。


南宁市住建局表示,全市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时,如满足消防、供电安全等条件,都会鼓励增设新能源充电设施或专属停车位。目前,已开展南宁市皮鞋厂第二生活区、新阳南永和小区、南宁市财政局宿舍、南宁市城市内河管理处宿舍等4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改造内容包含增设电动车停车棚及充电设施、规划机动车停车位(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


新建小区的充电桩,则采取和小区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的原则,在报建审批和施工验收环节就纳入建设内容,不需要单独办理充电桩审批手续。



继续淘汰柴油公交车


据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介绍,目前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共有新能源公交车2047辆、公交充电桩648个、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350辆、网约车950辆、新能源客车27辆。今年将淘汰柴油公共汽车162辆,更新242辆新能源公交车,新建140个公共汽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今年,南宁市财政统筹安排7578万元资金,用于公交企业淘汰柴油公共汽车和新购新能源公共汽车补助,以减少尾气排放,保卫“南宁蓝”;另一方面,市财政统筹安排1680万元,专项用于市内140个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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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国早报、930老友记

编辑丨朱映伊

责编丨梁菊

值班主任丨晏彦

广西日报新媒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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