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教育局:教师不得通过QQ、微信布置作业!还有这些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要求,近日,南宁市教育局结合南宁实际,发布《南宁市中小学校“五项管理”负面清单(试行)》,对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手机、睡眠、作业、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作业管理上,要求学校严格控制每天(含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书面作业总量。再次强调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教师不得通过短信、QQ、微信等布置作业,当天无课的学科不得布置书面作业。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书面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在电子设备上完成。课堂作业随堂完成,不得挤占学生课间、课后活动时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今后家长也将得到“减负”,文件要求不得给家长布置或者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不将家长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同时,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课后作业。
睡眠管理上,提出家庭、学校要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得少于9小时,高中生不得少于8小时。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时20分,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时,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时。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教师不得要求学生通过熬夜或早起等减少睡眠时间的方式完成作业。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时30分。
手机管理上,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特殊情况履行审批手续的带入学校后要进行统一保管。教师不依赖手机布置作业,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教师教学不得过度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读物管理上,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以学校、年级、班级或家委会名义组织统一购买课外读物。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以外的课外读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体质管理上,学校要确保小学体育与健康课每周不得少于4课时,中学不得少于3课时。学校每天要统一安排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活动。心理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得少于9课时。学校心理辅导室开放时间每周不得少于5小时。
▲4月23日,平乐县小学生学习之余在新华书店“绿色休闲书吧”阅读。广西日报记者 巫美桥红 通讯员 苏桂/摄
编辑丨朱映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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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值班丨毛俊连 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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