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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闹剧,中南大青年坚决说不!
程序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进行仲裁的前提,是必须穷尽所有的政治和外交手段。而菲律宾谎称:其提出仲裁的理由是与中国之间的协商和谈判已陷入僵局。但事实上,菲方自黄岩岛事件以来一直拒绝与中方进行任何严肃的对话。最近曾经负责中菲谈判的菲方高官已承认,菲律宾当时撒了谎。菲律宾事先没跟中国有任何沟通,就一纸诉状递到仲裁庭,这是别有用心!此外,中国在2006年根据《公约》第298条作出了排除性声明,不接受第三方强制争端解决程序。因此,仲裁法庭根本不成立,不具有管辖权。
证据上:菲律宾一边声称不涉岛礁主权一边提出“中国未对南海诸岛行使管辖”,比如刻意忽视了中国渔民祖祖辈辈记录在《更路簿》上的30多个传统地名,再比如把菲律宾近海海滩Panacot混淆为中国黄岩岛……《人民日报》曾专文批判,菲方炮制的证据里,自相矛盾者有之,断章取义者有之,刻意隐瞒者有之,以偏概全者有之,移花接木者有之,割裂“一中”者有之,实在是经不起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