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山区计划丨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山区)
有一种生活,你不曾经历,
就不知道其中的收获;
有一种收获,你不曾体会,
就不知道其中的快乐;
有一种快乐,你不曾拥有,
就不知道其中的价值。
这是一名志愿者的生活写照,
这是一群毕业生的精神追求,
这是一代青年人的理想担当,
他们是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山区)计划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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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1
西部计划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实施方案,201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共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2
山区计划
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简称“山区计划)是西部计划的地方项目,是自2003年起由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的重大人才工程。2016年,结合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和安排,山区计划重点实施“希望乡村教师计划”,招募优秀应届大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志愿者为粤东、西、北贫困地区的乡村学校提供1至3年的支教服务,缓解农村贫困地区老师结构性短缺的局面,提高当地教育教学水平,帮助贫困家庭学子更好地完成学业。
招募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西部招募对象)
优秀应届大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志愿者(山区招募对象)
报名审核
西部计划:登录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填写报名表并下载打印,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
山区计划:登录展翅网(http://zcplan.cn/)进入“山区计划(希望乡村教师计划)”专题,点击投递职务,完成报名。
详情可关注 “广东志愿者”公众号
报名时间:
西部计划:4月6日-6月10日
山区计划:4月6日-5月23日
选拔志愿者
1、笔试面试。
6月11日前,高校项目办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逐一进行笔试和面试,并按照名额分配基数表建议名额向省项目办报送笔试、面试结果。省项目办将于6月中旬组织复试,确定拟入选志愿者名单。高校根据省项目办确定的名单与其及时签订《招募协议书》。高校项目办在选拔过程中如出现服务岗位空缺,应将空缺岗位及时报省项目办在进行更换或将空缺岗位退还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统一协调解决。有条件的高校要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山区)计划,并在为其保留入学资格和学籍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2、统一体检。
6月18日前,省项目办统一指定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由高校项目办组织入选志愿者进行集中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要及时调换;对体检合格,但因个人原因退出的,负责向退出的学生收回体检费。
3、公示和录取志愿者。
6月21日前,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与志愿者签订1年期或2年期的招募意向书。高校项目办于6月22日前将志愿者名单报送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对录取的志愿者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团省委及“广东志愿者”平台公示3天。
4、督导检查。
6月至7月,省项目办将对高校招募选拔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招募工作流程中体检、公示等工作环节。
5、审定确认。
6月30日前,全国项目办委托省项目办在明确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后,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
6、报送总结。
7月中旬,高校项目办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下载和打印《西部计划招募工作报表》(一式三份,学校留存一份),提交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并将两份报表连同志愿者报名表、体检单一并报省项目办。
7、集中培训和派遣。
(1)集中培训。高校项目办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组织入选的志愿者开展培训工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工作、民族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全国项目办和省项目办出台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山区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暂行)》、《广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文件。
(2)统一派遣。7月18日至7月31日,省项目办组织西部(山区)计划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并组织志愿者到服务省(市、区)报到和参加由服务省(市、区)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志愿者凭《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参与培训。
(3)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与岗位调换。7月22日前,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高校项目办在本校派遣指标内,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补招。补招要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西部计划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须在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等有关服务信息;山区计划志愿者需填写相关表格交由服务市项目办汇总后,于8月15日前报省项目办。志愿者派遣时,各地项目办要严格按照志愿者确认通知书明确的服务岗位安排上岗,调换岗位需征得志愿者本人同意并报经省项目办批准,严禁随意调换志愿者岗位和志愿者服务地。
日常管理服务及年度考核
服务地项目办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志愿者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志愿者所在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党、团组织的,要纳入所在地区(系统、行业)基层党、团组织进行统一管理。志愿者中团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要建立临时团支部开展组织活动,其组织关系隶属所在地县级团委。要发挥临时团支部凝聚志愿者团队的核心作用,经常性组织志愿者参加当地学习交流和教育培训等活动,重视党、团员志愿者的培养并发挥其骨干带头作用,不断提高志愿者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新增山区计划服务县须成立山区计划县级领导小组和项目办,项目办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并经市项目办批准和省级项目办审定,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各地市项目办遵循“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使用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以志愿者安全健康作为日常管理重大工作,加强对服务县、服务单位和志愿者年度工作考核,进一步推进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省项目办将通过“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时动态对志愿者进行服务和管理。各地市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扎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为期满志愿者扎根西部、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提供有效支持和帮助。
政策保障
山区计划志愿者享有西部计划志愿者同等政策待遇。西部(山区)计划政策保障主要内容如下:
1、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2、服务期满2年或3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服务期满2年或3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山区)计划志愿者,在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参照《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户籍、档案未迁出毕业院校的西部(山区)计划志愿者,可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落户等政策。
5、根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有关规定,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志愿者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自主择业和创业的,享受国办发〔2009〕3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各主管部门要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积极推荐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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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 院团委社会实践部
编辑丨谭富铭、陈丹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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