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起开始报名!江西省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专项扩招28455人
10月8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西省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工作整体安排和第二阶段面向社会人员专项扩招政策。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裴鸿卫出席并作新闻发布,介绍有关情况。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雷起平、省农业农村厅副巡视员刘春茂、省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谢小贵、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余芳霖、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汤泾洪出席并答记者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黎峰主持发布会。
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鼓励更多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报考,今年大规模扩招100万人。根据教育部安排,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扩招4.36万人。6月,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我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我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整体安排
我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扩招工作,主要招生对象是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应届、往届毕业生。一是对高职院校的高考统招计划进行扩容,二是在7月增加1次扩招专项招生考试,进一步拓宽高职院校的入学渠道。第二阶段的扩招工作,主要招生对象是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职工、在岗职工等社会人员。
目前,我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第一个阶段顺利结束,即将启动第二阶段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工作。
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有关政策
9月6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江西省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管理办法》,明确了我省面向社会人员扩招有关政策,以扩大招生对象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高等职业院校教学组织方式,探索工学交替、弹性学制教育。
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招生对象为高中学历(含同等学力)及以上的江西省户籍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农村“两委”干部、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省教育厅按照“社会急需、适合成人、易于就业”的原则,遴选了九江职业技术学院等50所高职院校的283个专业参与扩招,专业以养老护理、托育托幼、家政服务、烹饪、电子商务、物流、现代农业、机械制造、汽车维修等社会需求量大、就业前景好的专业为主。计划录取考生28455人。其中,拟录取退役军人10000人,定向培养农村“两委”干部等高素质农民10000人,录取一般社会人员8455人。报名时间从今年10月9日上午9:00起到10月29日下午17:00,考试时间为11月上旬,原则上采用“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免文化素质测试,具体要求由各招生院校自主确定。
由各县(市、区)高招办设立高职扩招报名点,考生可自行选择户籍地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也可选择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或在工作所在地报名。
据介绍,通过此次专项扩招考试的考生,统一安排在2020年的3月入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入学后基本学制为3年;初中毕业3年以上,同等学力身份的考生入学后,基本学制为5年,但每取得一项“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缩短1年学制,最长可以缩短2年学制,学习成绩合格的,颁发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高职院校结合社会人员实际,推行学分制改革,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实行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实行单独编班(选课)单独教学,单独考核。考核侧重学生实际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及综合技能的操作。积极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学生取得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目录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通过其他渠道学习课程及取得成果,根据学分互认协议或认定办法进行学分认定与置换,可记入本人的学业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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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助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退役军人可以享受国家学费资助,资助标准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组织高职院校对10000名在省内农村长期工作的新型职业农民、农村“两委”干部等农村优秀中青年进行定向培养,免收学费、书本费和住宿费;积极鼓励并引导高职院校面向一般社会人员主动减免学费,参与专项扩招的50所高职院校,均在原有学费标准上进行了减免,部分院校还推出学费全免政策;家庭贫困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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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教育网 编辑:吴从楠
责任编辑:卢坤霞 审核:罗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