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起报名 我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安排来啦~
一、时间安排
二、报考对象
根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如已报名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2020年上半年转考至下半年考生),可在9月11-16日期间,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申请退费。逾期未申请退费的考生,将被视同自愿放弃退费。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江西省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江西省居住证,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者,可报名参加考试。户籍在江西省,目前在外省高校就读的在校生不得在江西省报考。
2.江西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其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等)的人员需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方可报考。
3.江西省内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按照教师资格考试过渡政策执行。2016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年限要求参照报考对象第2条规定。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公费师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4.2016年和2017年入学的教育类研究生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018年及以后入学的教育类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5.江西省境内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持我省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申请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条件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五、报名、缴费
笔试报名、资格审核和缴费三个环节均在网上完成。
1.报名流程
(1)登录。考生在9月11日9:00—14日17:00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考生要认真仔细阅读网页提示和报名注意事项。
(2)注册。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后需进行注册。考生本人按要求准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禁止委托他人或培训机构、学校等个人或团体代为报名。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为佳,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后果自负。
(3)报名。已获得规定的合格学历(即已毕业)考生按本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设区市选择考区、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在校生按就读学校所在地设区市选择考区、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考生不得跨考区报考。三年级在读研究生按在校生资格报考,其他年级在读研究生可按本科学历回户籍所在地或持有效期内的江西省居住证在居住证所在地报考。
2.资格审核
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须本人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指引进行网上信息填报,考生应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造成填报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笔试报名资格审核由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负责,网上审核主要审核考生照片、考生信息的完整性。如因“照片不合格”或户籍不符等原因而未通过审核,考生在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的同时,还需重新选报省份、类别、科目。否则,本次报名无效。
3.信息修改
网上报名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在规定时间内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审核成功后不得更改考生信息。
4.缴费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精神,报名考试费按每生70元/科的标准收取。
未经审核确认、未缴纳报名费的,本次报名无效。
六、违规处理
参加笔试考生应遵守《考生守则》,诚信参考,如有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1.今年上半年已报名缴费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确认“转至2020年下半年考试”的考生,直接获得2020年下半年考试资格,下半年考试报名时不需要重新报名。
2.考生的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准考证号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由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与选报考区联系。
3.鉴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考生需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参加考试时需自备口罩,入场时需配合考点进行体温检测,如出现体温异常需服从管理。
4.笔试成绩将于12月10日公布。考生有以下三种方式查询笔试成绩:
(1)在“江西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右下方点击“互动交流”菜单栏→服务大厅→网上查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进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示意图如下↓↓↓
(3)进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进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后,找到右方的“考生服务”→“成绩查询”即可。图示如下↓↓↓
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试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国家确定,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在外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成绩合格,有效期内可跨省保留成绩。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方可参加面试报名。
5.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6.政策咨询。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江西教育网(http://jyt.jiangxi.gov.cn/)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了解相关考试信息。有关问题可咨询相应的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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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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