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递!江西省大中小学新增一门课
关键词:总体目标
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劳动教育的目标与内容。《实施意见》明确劳动教育总体目标:通过劳动教育,使学生能够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体察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认劳动不分贵贱,体会劳动是幸福的源泉。
将劳动教育与红色基因传承相融合,培养学生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具备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劳动习惯。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劳动素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
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
《实施意见》指出,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实施机构和人员,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要将劳动教育纳入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职业院校、普通高校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针对性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
根据各学段特点,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系统加强劳动教育。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学校要对学生每天课外校外的劳动时间、劳动内容、劳动方式作出规定。
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
普通高校要结合自身办学实际,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除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外,其他课程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
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自主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组织学生走进农场、企业、社区等开展劳动教育实践。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包括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实行线上课程与线下课程相结合。依托江西特有的红色资源,创新红色教育课程,丰富劳动教育内涵,将劳动教育纳入研学实践课程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创客空间,引导学生基于兴趣,以项目学习等方式,在技术制作和艺术创作等过程中进行创意制造实践。挖掘红色资源中蕴含的劳动教育元素,融入思政课教育和课程思政、学科德育建设中,引导广大青年学生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实践活动,传承红色基因。
实施全省劳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工程。搭建省级综合劳动教育教学资源平台,打造劳动教育精品教材,遴选劳动教育优质视频课程,建设线上线下教学相融合的劳动教育课程教学资源体系。组织劳动教育教学设计竞赛,开展劳动教育送课送研活动。
《实施意见》还指出,家庭是实施劳动教育的重要场所,树立崇尚劳动的良好家风,鼓励学生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加强对家庭劳动教育的指导,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途径,建立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协同实施机制。《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劳动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积极引导企业公司、工厂农场等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开放实践场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类公益基金会、社会福利组织要组织动员相关力量,搭建活动平台。支持学生深入城乡社区、福利院和公共场所等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公益劳动,参与社区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