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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十四五”解读|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


“十四五”时期,将聚焦教育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大力推进有重点的改革创新。


一是以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为牵引,带动政府治理、学校办学、考试招生、人才培养等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是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全面完善师德师风建设、教师管理和发展的政策体系,建设一支有力支撑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三是推动信息化时代教育创新,实施教育新基建工程,大力开发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促进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入融合,培育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四是改革完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优化教育投入结构,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五是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这是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


一、《规划》如何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十四五”时期,我省将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


一是坚持破立并举,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顽瘴痼疾,着力构建科学评价机制。改革党委政府教育工作、学校、教师、学生和用人评价,建立健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分层分类教育评价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完善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相关部门协作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鼓励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估监测。


二是坚持科学评价导向,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鼓励各地各校开展以学术贡献、社会贡献和支撑人才培养为导向的学术评价,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多元化、过程化的教学评价,促进学校立德树人、教师潜心育人。


三是注重教育评价结果运用,加大教育评价政策宣传,建立更加科学健全的教育评价体系,促进全社会形成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和选人用人观。


二、《规划》如何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按照促进学生成长、国家选材、社会公平有机统一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使考试招生制度更加科学完善,带动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十四五”时期,我省将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


一是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体育分值,探索美育考核办法,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


二是按照“3+1+2”模式,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办法。


三是落实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全面推行和完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


四是加强考试机构能力建设,推动市、县考试机构职能整合,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命题教师队伍,建设省级教育考试命题基地,推进考试招生管理信息化,增强考试实施及运行保障条件。


三、《规划》如何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教育督导是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十三五”时期,我省教育督导在督促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教育督导改革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十四五”时期,我省将全面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积极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更好地发挥督导“长牙齿”的作用,为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健全教育督导机构设置,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新体系。强化各级政府教育督导职能,健全督导工作规程,落实督导条件保障,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推进教育督导法治建设,制定教育督导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各级各类教育督导机制。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和问责制度。


二是健全对市、县政府的分级教育督导机制,推进对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建立中小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制度。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组织开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专项督导。


三是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督学,将督学培训纳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实施省督学海外研修计划,提升督导人员履职能力。


四、《规划》中如何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一是大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师范生培养及教师生涯全过程,强化教师队伍法治和纪律教育,持续开展优秀教师选树宣传。


二是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健全多元监管体系和教师信用体系,持续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定期通报师德失范行为。


三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监测和分析评估。组建省级师德师风建设专家委员会,发挥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的示范作用,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科学性和实效性。


五、《规划》中如何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

一是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本科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扩大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覆盖学校范围和培养规模。


二是深化师范生培养模式改革。大力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和卓越教师计划2.0,建立健全政府、中小学(幼儿园)、高校三方联动培养师范生机制,全面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


三是加大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力度。推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教研、电教等机构职能整合,大力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不断提高教师育德、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


四是探索高职院校教师培养途径。支持“双高计划”院校、职业教育本科院校与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高校联合培养职业技术师范专业硕士,建设高水平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建立校企联合培养机制,健全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机制。


五是面提升高校教师供给水平。加大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和培育力度,持续实施江西省“双千计划”“青年井冈学者奖励计划”、远航工程、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和高校教学名师培养工程。


六、《规划》中如何完善教师管理机制?

一是完善教师准入和招聘补充制度。提高入职标准,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补齐教师数量。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幼儿园人员配备规范,加大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教师招聘力度,完善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实习支教机制。


三是促进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民族学校流动。


四是扩大高校引进人才自主权限。建立职业学校“双渠道”教师招聘制度,完善高校人才编制备案制管理。


七、《规划》的出台,能提高教师带哪些待遇?

一是大力提升收入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补贴政策,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完善高校教师收入分配机制,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


二是大力提升教师社会地位。落实公办中小学校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法律地位,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


三是大力提升荣誉奖励和社会福利。加大教师表彰奖励和宣传力度,健全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制度;制定教师优待办法,保障教师享有健康体检、旅游、住房等优待政策。


八、《规划》中将开展哪些教育新基建项目?

一是推进校园智能化改造,持续实施“智慧(数字)校园”建设工程,加快智慧教室、智能实验室、虚拟仿真实训室、创客教室、数字图书馆等智能学习空间建设。


二是推进“赣教云”教育大平台建设。加快江西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与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深度融合,汇聚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及教育管理应用。


三是加快建设数据中台和“人人通”APP。推动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全面打通和支撑“教、学、管、评、测”等教育环节。


九、《规划》中如何促进新技术在教育领域中的应用?

一是大力引进开发优质数字资源。全面加强大中小学教材、教案、课件、习题、试卷和微课等数字资源建设,构建体系完整的数字教育教学资源库。


二是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线上线下教学有机衔接,全面实现“三个课堂”在中小学校的常态化按需应用。


三是探索人工智能、虚拟仿真等现代信息技术在“众创空间”、跨学科学习(STEAM教育)、创客教育等新型教育模式中的应用;开展基于大数据的课堂分析、学习分析,构建知识图谱,构建自适应学习方式,绘制学生“数字画像”。


四是推动“互联网+教研”模式。运用网络研修平台进行集体备课和网络研修,提升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学情分析、个性化教学的能力。


五是拓宽教育数据应用场景。建设教育大数据中心,构建学龄人口、师资需求、教育经费投入等预测模型,支撑学区划分、教师配置、经费投入、学情分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学评价、学校评价,提升教育数据服务能力。


十、《规划》中如何提升师生信息素养?

一是提升教师信息素养。持续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完成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全员培训,基本实现“三提升一全面”。


二是提升学生信息素养。将计算机编程、人工智能等纳入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体系,推动信息素养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是提高师范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把信息素养纳入师范生培养课程体系,促进师范院校的教育技术和人工智能等专业建设。


十一、“十四五”时期江西如何规划民办学校发展?

一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二是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开展规范民办学校管理三年专项行动,落实年检年报和不良信用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好用好“江西省民办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三是指导民办学校修订完善学校章程,完善董事会决策、校长行政、教职工民主参与、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是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规范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管理,鼓励和引导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向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转型。


十二、《规划》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一是全力推动教育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和调整,加快教育督导、民办教育、学前教育、老年教育等领域立法。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学习等活动。统筹推进江西省法治教育研究工作,深入开展教育立法、教育依法治理、教育普法现状跟踪与理论研究。巩固拓展高等院校服务基层司法所建设专项行动成效。


二是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深入推进“三单一网”建设。实施教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强化审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控制对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等事项。


三是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执法,厘清监管事权,健全执法机构,完善执法机制,依托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方式。


十三、《规划》如何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推进学校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完善学校决策与执行机制,提高学校办学活力和自我监管能力。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中小学校办学自主权,全面深化高校人事管理、绩效工资、经费使用、仪器设备采购、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南昌大学等高校开展治理体系和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激发高校办学活力,营造良好的办学氛围和育人环境。支持组建不同类型的高校联盟,推进高校行业自治、自律机制建设。健全职业学校行业企业参与的理事会制度,促进产教融合。推进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建设,增强民主管理。完善师生权益保障和救济机制,健全未成年学生学校保护机制,依法治理“校园欺凌”和“校闹”。建立健全社会参与学校管理机制,努力形成家长、社区、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学校治理的格局。


十四、《规划》如何增强教育经费保障?

“十三五”时期,我省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全省财政教育支出累计完成5216.7亿元,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33%,远超经济总量的全国排位。“十四五”时期,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进一步健全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强化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落实各级政府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健全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坚持教育公益属性,完善政府、社会和受教育者合理分担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机制,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幼儿园收费标准,制定出台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高校学分制收费、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等管理办法。发挥财税政策作用,激励社会扩大教育投入,吸引社会捐赠。


二是建立覆盖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强化责任约束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资金重点向可统计、能评估、出效益、促发展的项目倾斜,向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坚持勤俭节约办教育,落实学校设计规范,严禁超标准建豪华学校。


三是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完善教育内部审计制度和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健全适应公共财政体制改革需要的教育财政制度体系,确保教育经费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十五、《规划》如何健全教育风险防控机制?

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纳入教育工作全过程。全面贯彻落实《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防范重大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风险,牢牢掌握教育系统政治安全主导权。严格落实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防止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创新安全教育方式方法,将自然灾害避险等安全知识纳入到日常教学安排,利用VR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情景式、体验式安全教育,推进应急演练常态化。开展防溺水、交通等安全教育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完善定期风险排查和研判机制,全面实施校园安防“三个百分之百” 建设,常态化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综合治理,加强教育网络舆情监测,健全师生校园保险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推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落实,严防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


十六、《规划》如何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一是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对教育工作领导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完善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工作委员会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是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完善高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师生党支部、党员“四位一体”的高校党建工作体系。大力实施高质量基层党建“固本强基”行动,深入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


三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优化教育系统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强化党的政治领导和政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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